【虐女案】“林林”母虐儿罪今午求情 官昨已明言判囚10年不为过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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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女童“林林”遭母亲王荣汶疏忽照顾,饿至皮包骨及脑部严重受创成了植物人,陪审团昨一致裁定林林母亲疏忽照顾儿童罪及妨碍司法公正等罪成,王的前夫凌耀忠,亦被裁定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亦被裁定罪成。法官薛伟成把案件押后至今午(21日)听取求情,但他已明言,林林所受疏忽照顾情况,是同类型案最严重的,若判王虐儿罪的最高刑罚10年都未能反映案件的严种性。

女被告王荣汶被裁定虐儿及妨碍司法公正等罪成。(资料图片)

女被告王荣汶(42岁)及男被告凌耀忠(52岁),二人均报称无业。女被告被控一项疏忽照顾儿童罪,另二人同被控一项企图误导相关人员并涉妨碍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女被告于2015年4月至7月,疏忽照顾她7岁的女儿;两被告同被控于同年7至9月,误导医生、社工及警员等有关她们女儿的状况。陪审团退庭商议5小时,一致裁定两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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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初时无接林林来港

案情指,曾在内地任职教师的女被告,曾在内地结婚并诞下孖女,离婚后嫁给男被告。她于2008年在内地诞下本案受虐女童“林林”,二人之后又育有一子。女被告先带孖女及幼子来港,林林交由内地的外婆照顾,至2014年11月,女被告才带林林来港居住,并由女被告照顾。

林林送院时已没有脉搏

2015年7月18日,女被告送林林入院,医生发现她没有呼吸脉搏,体温低,身上有多处伤势,更长满一般出现在长期躺卧在床病人身上的褥疮。虽然林林终被救活,但她脑部因曾缺氧致严重受损,难以复原。昨庭上透露,林林现时活动能力低,不能用口进食,要靠胃管输送营养,亦出现四肢痉挛性瘫痪,余生恐成植物人。

林林曾写心意卡给父母

据林林的幼稚园老师出庭作供时所指,林林来港后有到幼稚园上课,至2015年4月才辍学,期间她表现开朗,学习表现不俗,林林更在其中一份相信是情人节的习作中,在心意卡上写:“妈妈爸爸我爱你”。

惟林林现在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据悉,男被告仍每月在社工陪同下探望林林,女被告则甚少造访。

案件编号:HCCC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