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妻炒名表骗财1.5千万 用夫户口收骗款 2人被判入狱75及24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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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差20年男警,让银行户口给妻子收取以炒卖劳力士表及名牌手袋等骗得的款项,其妻行骗所涉款额达1千5百万港元,受害人包括该女儿同学的家长,亦有男警的同袍。两夫妇与一名女售货员,早前被裁定欺诈及洗黑钱等罪成,警妻今(14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6年3月,男警入狱2年,协助变卖货品的售货员则入狱3年9月。
总损失达7百万元
3名被告:警妻朱凯欣、警员欧阳克文,及女售货员的李玉凤。三人早前被裁定17项欺诈罪及洗黑钱等罪成。虽然案件涉及金额达1千5百万元,由于被告曾将部份骗来的款项,以利润形式分给部份事主,案件的实际损失约7百万元。
官指警妻骗款享乐不值同情
法官判刑时指,警妻朱凯欣生活奢华,拥有逾20个名贵手袋,3年内游日14次,生活入不敷支,欠债119万元,她骗得的钱,均用以还债及继续其奢华生活,不值得同情。
指警员对妻行为视而不见
法官又指男被告欧阳克文,任职警员达22年,其防范意识应较常人高,然而却让其户口给妻子做“生意”,并收取骗款,认为他不可能不感奇怪,觉他只是对妻子的行为视而不见。
事主被骗代作大额签帐
其中一名姓于的事主曾供称,他的女儿与被告夫妇的女儿是同学,双方因而相识。于指被告夫妇曾称无法作大额签帐,想于帮忙购买劳力士表,金额达236万,用作炒卖用途,赚钱后会还款予于。惟事后却没有如期还款。
而被告李玉凤则因曾协助警妻变买劳力士而涉及本案。证人指李曾拿著警妻的身份证到店放售手表,又指警妻是明星保母,要为明星出货,故不能透露物主身份。
一警员事主开审前自杀身亡
本案3名被告原被控28项控罪欺诈及洗黑钱等罪名,惟其中一名事主警员伍铭建,在案件开审前一个月自杀身亡,故有10项控罪获不提证供起诉。
案件编号:DCCC5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