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君争产】罗旭瑞指信托有听其母指示 包括不合理地批款予康瑞

撰文: 郑嘉如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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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君集团创办人罗鹰石遗孀罗杜莉君(罗老太)状告汇丰国际信托案今(11日)续审,二子罗旭瑞开始作供,他认为双亲才是信托的“话事人”,又指信托一向会听罗老太指示,包括不合理的要求,如曾无息批出一笔3千万美元款项予四弟康瑞。惟汇丰的律师却质疑旭瑞并无参与成立信托,如何得悉双亲的意愿,旭瑞即称他对父母作风非常理解。旭瑞接受盘问时,显得有点不耐烦,更不时提高声线反驳和打断辩方律师提问。

次子罗旭瑞出庭作供。(欧嘉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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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瑞认为双亲才是信托的话事人

二子罗旭瑞于下午开始作供,他在盘问下指,于1984年至1989年其间,与家族只有很少联系,故没有参与成立信托时的讨论。罗旭瑞指他认为汇丰信托的酌情权,一直只是法律字面上的条款,双亲才是是信托一向的“话事人”。

汇丰曾跟指示批3千万美元予康瑞

而至2016年,汇丰信托董事总经理Paulina Lau 亦有听从老太的指示行事,即使当中有一些在他看来不明智的决定。他举例指,2008年罗老太要求信托批出3,000万美元予罗康瑞周转,而老太又要求豁免30天冷静期,并不就款项收取利息。旭瑞指,虽然汇丰曾建议收息,惟最终亦听从老太指示。

曾分1.63亿予罗家子女

辩方律师提到,汇丰信托在财产管理有酌情权,但罗氏老夫妇于1988年签署一份无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则指汇丰信托须依罗氏夫妇指示行事,如其中一方去世,则须跟从仍在生的一方指示。汇丰信托又曾于2009年向众罗氏子女分配共1.63亿美元款项,罗旭瑞亦从中获分配790万美元。

指豁免书只是法律形式

律师又问罗旭瑞,子女获分配金钱时,是否曾签署承认汇丰信托任何时候有持财产分配的酌情权,旭瑞称,这只限于大家满意和不伤害任何人(as long as everybody is happy and it hurts nobody),又指签署承认酌情权的信件,只是法律字面上的需要。

罗旭瑞又一再强调,汇丰信托实际上一直依据他双亲的指示管理资产。旭瑞称,曾有太多银行家或律师接触他开设个人信托基金,并以意向书形式控制信托,而豁免权只是法律形式,因为如委托人无权指示信托,则无人会愿意将资产交给信托保管。

指双亲意愿要确保信托为鹰君最大股东

辩方律师又问旭瑞,如他并无参与成立信托,他如何得知双亲意愿是要家族信托保持其作为鹰君最大股东的地位、而二人过世后,则由众子女一同透过信托共同持有鹰君最大控股。 旭瑞回答称,他非常了解父母作风,反问律师说:“世界上有甚么人会将整个帝国放进信托之内,又不确保自己持有资产的最大控制权?”

他续指,家族于鹰君的控制权是绝对关键。当辩方律师指旭瑞并未提出有效证据支持此说法,旭瑞则指这是常识,因为信托内唯一资产,是鹰君的股份。

案件编号:HCA 3246/2016, HCA 35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