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不满去年七一未拘捕被扣手铐 向警务处索偿4.5万案开审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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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指警方于去年7月1日在未有拘捕他的情况下,强行为他锁上手铐,认为属非法禁锢及滥用警权,早前入禀小额钱债审裁署,向警务处索偿4.5万元。案件今开审,黄之锋出庭作供,他指警方用武力扯他上警车,并在警车上为他锁上手铐,但之前并没有向他作正式拘捕。
游行时被包围并带上警车
黄之锋供称,他当日举行游行有事前知会警方,但没有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在游行间,有一群与黄持相反意见的人将黄等人包围,之后便有6名军装警察用武力扯他上警车。
黄承认当时有与警察有肢体碰撞。他亦十分不满警方做法,认为警方滥权。黄否认他有影响公众秩序,亦不认同他当时情绪激动。他向警员要求解开手铐,警员未有理会。法官问黄到警署后有没有向值日官投诉,黄称认为警察投诉科的作用相当有限。
警员供称为黄安全才锁手铐
辩方则传召当日在场的警员作供。有警员指,当时黄在被带上警车时放软身体,警员需托起黄的腋下将黄带上车。带上车后,黄挥动手脚,十分激动,有警员便提议为了黄及警员的安全,才为黄锁上手铐。
案件编号:SCTC0265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