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补选宣传品被拒豁免邮费 梁天琦申司法覆核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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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民主前线成员梁天琦今年二月参选的新界东立法会议员补选,其宣传单张被指有不合适内容,其邮寄选举宣传品因而不获豁免邮费。梁认为选举事务处做法不公,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
申请人梁天琦,答辩人为选举事务处选举事务主任。
梁在入禀文件指出,他于今年一月参选处方所举办的新界东补选,并与另六位候选人一同竞逐一个议席。
他指根据选举活动的指引,候选人向选民寄发竞选宣传广告时,都可获豁免邮费。惟他在今年二月十五日,却收到通知,指他的宣传品不符合条款,不能豁免邮费。
梁天琦:选举事务处做法违反《基本法》
梁指出,处方认为的问题,是指其宣传品中含有如勇武抗争、以武犯禁、异于中国历史、自治、自决前途及自主等字眼,又指除非梁肯删除这些字眼,否则他不能享有邮费豁免。
梁称以他所知,他是唯一被拒享有邮费豁免的候选人。他认为处方做法有侵犯言论自由之嫌,并违反《人权法》及《基本法》,认为这决定含歧视成分,因而要求法庭就处方决定作覆核。
案件编号:HCAL 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