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横头磡邨住户交富户申报表混乱 应耀康愧对梁展文金句?

撰文: 黄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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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何况涉及近76万公屋住户、超过200万居民受影响的富户政策?房委会去年通过经修订的富户政策,今年需申报的住户须在后天(31日)或之前,把申报表交回屋邨办事处,惟乐富横头磡邨的房屋署外判物业管理公司,竟擅用“派筹”安排,令数以千计住户连日饱受煎熬,事件令人再次关注房屋署外判制度的千疮百孔老问题。
富户政策推出超过30年,受影响住户每两年一次申报入息及资产,其实已运作多年,一直都无出现岔子,何解竟然有屋邨出现有异一般做法的安排,需要取筹才可交表,令数以千计居民受折腾,究竟房屋署要置居民于甚么境地?

房委会辖下约40万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日后或可准许出租予轮候公屋人士。(资料图片)

海丽邨工潮已见房署对外判服务监管不足

《香港01》记者曾向两位服务社区多年的房委会成员查询,不约而同均指,从未听闻公屋住户交申报表要取筹,多年来其实只是把交申报表放在收集箱,待发现有问题职员才会致电通知住户补交或更改资料。今次横头磡邨物业服务办事处罕有的做法,令他们感到房屋署的外判工作,特别在监管方面实有不足之处。

事实上,拥有近万名公务员及合约工的房屋署,近年在监管外判服务表现,可谓强差人意。如今年初爆发的海丽邨工潮,房署高层为何能对承办商拖欠清洁工遣散费、以低薪聘用工人情况视若无睹,当事件曝光后,房署高层只是龟缩起来,一直拒绝站出来彻底交代。

多年前房署外判承办商表现欠佳,更出现剥削外判工人情况,时任房屋署署长的梁展文,曾公开表示:“工作可以外判,责任不能外判。”这一番说话,不知现任房屋署署长应耀康是否抛诸脑后?

现任房屋署署长应耀康任内,发生铅水及海丽工潮事件。(资料图片)

房署须紧记工作可以外判    责任不能外判

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去年4月发表报告,批评房署在处理公屋食水含铅等事件,反映管治差劣、态度散漫,报告更指应耀康既是铅水事件跨部门会议主席,却无为最初7次会议拟备会议纪要,认为他“难辞其咎”。

一个屋邨出现乱象,数千人受影响,房署可能只需用一句“仅属个别事件”开脱,但所谓星星之火足以燎原,应耀康必须吸取教训,不能继续让房署人员继续推搪卸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