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米石斑饭无石斑 富临承诺不再重犯 律政司撤回传票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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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渔港遭海关放蛇,并发分店所售的“粟米石斑饭”内并没有石斑,因而遭票控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富临后作出承诺不会再犯,律政司接纳以“承诺”方式代替传票票控,富临须签署文件保证不会再犯,律政司亦撤回传票。
被告富临渔港的经营者“中新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在荃湾众安街及和宜合道的分店,被控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标签,出售无石斑的“斑块饭”。
辩方早前已指,会将向律政司申请以“承诺”(undertaking)的方式,取代会留案底的传票形式控告。其要求最后亦获律政司接纳。
据了解,涉案酒家疑将鲶鱼冒充石斑出售,海关收到线报后作调查。
案件编号:WKS17398-400/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