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房屋】九龙乐善堂推第二期20大单位 即日起接受家庭申请

撰文: 张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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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会服务联会负责统筹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反应热烈,参与计划之一的慈善机构九龙乐善堂,去年推出第一期计划超额申请25倍,今(12日)起再推出第二期社会房屋计划“乐屋”,共提供20个面积由300至400平方呎的独立单位,供4至6人的家庭居住,其中10个单位由恒基地产以1元象征式租金租予九龙乐善堂,位于九龙城南角道一幢唐楼。合资格的家庭可由即日(12日)起至本月底提出申请,料最快可于7月入伙。

九龙乐善堂第二期社会房屋计划“乐屋”,其中10户位于九龙城南角道唐楼、即“城寨风味”楼上(红框),由业主恒基以象征式租金1元租予该机构。(倪清江摄)

半数单位由独立善心业主平价租出

恒基地产去年以1元租金,将九龙城福佬村道新益楼租予九龙乐善堂作社会房屋用途。乐善堂公布,再获恒基地产以1元象征式租金,租出名下物业作社会房屋,有关单位共10个,位于九龙城南角道一幢唐楼,即食肆“城寨风味”楼上;另外的单位则由一批善心业主以优惠租金,每月约2,000至2,500元租出九龙区单位,支持“乐屋”项目。“乐屋”项目目标有20个社会房屋,全部为独立单位,面积由300至400平方呎。每个单位可供4至6人家庭居住,料可惠及100名基层市民。

是次项目获得远洋集团控股赞助100万元推行,主要用于修葺单位费用。

“乐屋”申请条件是轮候公屋3年或以上,并居于恶劣环境或急需社区支援的家庭。申请人必须为年满18岁之香港居民,而综援家庭及收入低于家庭入息中位数55%之住户将获优先考虑。与第一期社会房屋相比,“乐屋”的单位面积较大,主要供4至6人之家庭申请,月租则与第一期社会房屋相同,定于4,755元。

“乐屋”合共提供20个独立单位,面积介乎300至400平方呎。(乐善堂提供图片)

5月31日截止申请 最快7月入伙

合资格想申请的家庭,可由即日至5月31日中午12时,于乐善堂网页下载申请表格或亲临乐善堂位于九龙城龙岗道61号总办事处索取申请表格。乐善堂会向非综援户提供租金津贴,合资格并获选家庭预计最快可于7月入伙。

九龙乐善堂第二期社会房屋计划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