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电价】消息:每度电售3至4元 装太阳能板设限霸天台变赶客
政府将于今个月内就两电引入“上网电价”拟定细节,市民或机构日后可自行安装太阳能发电板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再由两电以较标准电费高的价格收购电力。据了解,两电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初步订于每度电3至4元,令回本期缩短至8至10年。
以远高于标准电价的水平将可再生能源售予电力公司,看似有利可图,但目前在村屋天台设置太阳能板设有1.5米的高度限制,居民忧虑在此高度限制下安装太阳能板,变相于损失一层楼,业界人士希望政府仿效台湾,放宽高度限制,增加市民参与诱因。环境局指,会适时公布有关推行上网电价详情。
中电表示,初步构思上网电价计划的购电年期至新一份管制计划协议有效期至2033年底为止,日后亦会设立热线等服务,支援客户接驳电网;而两间电力公司均指,计划详情仍与政府商讨,将在适当时间公布。
可再生能源目前占香港整体发电装机容量不足0.1%,远低于亚洲30%的平均水平。在新一份为期15年的《管制计划协议》中,政府要求两家电力公司须以补贴性上网电价,向住宅或工商用户购买由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并接驳至公共电网,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立法会文件显示,在本港31万幢建筑物中,75%的天台可装设太阳能板,发电潜力最高可达每年本地耗电量的 10.7%,但没有“上网电价”回本期十分漫长。环境局表示,由2012年至2017年年底,两家电力公司共有13个安装在村屋或小型房屋的太阳能光伏系统接驳至电网。
丁屋太阳能板没设高度限制 界线模糊
根据屋宇署规定,属于“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丁屋,若安装小型环保设施,包括小型太阳能设备,同时符合规定的尺寸、重量等,无须寻求地政总署或屋宇署批准,但梁展鹏指,但没有列出太阳能设备的高度限制,令界线变得模糊。
台湾天台太阳能板高度限制放宽至4.5米
在台湾,于屋顶设太阳能板高度限制也曾受限于1.5米,但台湾政府逐步把法令放宽,只要太阳能板“设置于建筑物屋顶或露台,其高度自屋顶面或露台面起算四点五公尺以下”,可免依建筑法规定申请杂项执照。
台湾太阳能营运商天泰能源创办合伙人暨执行董事陈坤宏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起初高度限制定于1.5米时,“天台连人都不能进入”,只有屋顶是瓦顶式的市民才会安装,所以民众参与度不高,但后来政府逐渐由2米、3米、4米,最后逐步放宽至4.5米,才不影响居民的天台活动。
陈坤宏表示,以前若把太阳能板铺设在天台违章的棚架上是不允许,但经过5、6年的讨论,政府去年才放宽四种违建建筑屋顶上铺设太阳能板,但必须补强屋顶结构,并必须经地方政府确认不会影响公共安全,避免台风来袭时造成危险;参与的屋主毋须出资参与绿能屋顶改造,只需出租天台,由县市政府遴选核可的营运商协助后续设置及维运。
他指,营运商会分享至少10%趸购费率回馈金给民众,故目前台湾约8成安装太阳能板的市民以出租天台形式参与。他又指,若民众自行申请安装,过程也十分繁复,单是文件往来也花上6至8个月,所以自资安装的民众比例只占约2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