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记者被强吻料不能控性骚扰 陈章明:现行法例有补漏空间
撰文: 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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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一名体育女记者本周日(8日)在采访香港国际七人榄球赛直播期间,被两名外籍男观众强吻。平机会主席陈章明今日(12日)在电台节目表示,两名男观众的行为“一定是骚扰性”,但如以现行《性骚扰条例》审视“未必能够入到”,因三人并没有雇佣或提供服务等关系,他承认条例应该要“补漏”。
陈章明表示,两名外籍男观众的行为“一定是侮辱或骚扰性行为”,但因现时性骚扰的行为是受《性别歧视条例》涵盖,要“入例”的话,双方关系必须是雇佣、教育、提供货品、设施、服务;今次事件中,记者被陌生人强吻,“似乎目前个例系入唔到”。
他承认,条例应该尽快“补漏”,去年已经将有关建议提交政府,暂时尚未落实。他续指,当年订立条例时,主要是针对工作间的行为,但对其他“形形色色的骚扰”未必能涵盖,有需要优化。陈章明又指,事主亦可选择报警,向以循刑事调查方向跟进。
不认同是文化差异
今次事件中,有意见认为是出于“文化差异”,陈认为不能以此作辩解,认为最重要是当事人是否感到冒犯。陈章明称,平机会近年每年接获60至80宗关于非礼的投诉,有上升趋势。陈呼吁,任何人如认为受到性骚扰,都可以向平机会举报,会方定必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