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颖案】控方需时作调查案件押后 被告陈同佳继续还押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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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子潘晓颖与男友到台湾旅游后失踪,她在香港的银行户口却被人提走1.8万元,台湾警方其后在竹围捷运站附近发现潘的尸体。香港警方控告潘的男友两项盗窃罪和一项处理赃物罪,案件今(12)在观塘法院提堂。控方称需时让警方继续调查,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后至5月10日再讯。

20岁潘晓颖早前与19岁男友陈同佳(左)合照。 (资料图片)

被告陈同佳,19岁,报称学生,被控一项处理赃物罪,指他于2018年3月13日处理赃物,即一部属于潘晓颖的casio相机、iphone6手提电话、一张提款卡2万元台币;另被控两项盗窃罪,指他在本月21到23日,在钻石山荷里活商场的自动提款机外,合共偷取属于潘的港币18500元。

陈今日身穿蓝色上衣、黑色外套,表现平静,全程不发一言。控方称需时让警方继续调查,要求押后四星期,期间反对陈保释,而陈亦没有保释申请。裁判官批准将案件押后至5月10日再提堂。

案件编号:KTCC5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