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笛家陈国超非礼学生囚31个月 心理报告证有娈童倾向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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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小交响乐团前首席长笛演奏家陈国超非礼4名学生,认罪判囚31个月。(陈国超长笛演奏会fb截图)

香港小交响乐团前首席长笛演奏家陈国超,两年内多次在私人授课时,借教呼吸运气技巧,非礼4名11岁至14岁女学生,并伸手入学生的衣服内摸胸非礼,甚至捉着女童的手伸进他裤内。陈早前认罪,今(4月22日)被判监31个月。
 
陈国超(56岁)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7项非礼及1项向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案情指,陈在2013年至2015年8月,8次非礼共4名受害人,包括一对小姊妹。陈在警诫下称,因女童长得标致,身穿短裙,按捺不住而犯事。

心理报告:被告有娈童倾向

法官游德康引述被告的心理报告,及受害人创伤评估报告,称被告未能接受做不成演奏家而做老师,自己也不享受当长笛教师。报告又指他与妻性关系不佳,性需要没得到满足。报告引述被告怪责受害女童穿挑逗性衣服,指被告有娈童倾向,对青春期少女有不正常性趣,重犯机会低至中,建议接受疗程以治愈扭曲的性取向。而受害女童对案件感困扰,事后仍憎恨被告,认为被告违反家人对他的信任。惟被告对社会有贡献,扣减部份刑期,最终被判入狱31个月。
 
受害女童事发后感困扰
 
案情指,受害小姊妹案发期间接受陈“一对一”私人授课。2015年,12岁妹妹Y遭陈两次借机摸胸,遂向朋友及老师投诉,不料其后揭发较她年长2年的姊姊X,早在2013年前已遭同样招数侵犯。陈得悉小姊妹揭发其恶行后,立刻传短讯予小姊妹的母亲,声称感到非常悔疚,其后又传讯息予朋友,指自己犯下大错,破坏了自己的事业。

事件更揭发另有两名女童同受害。陈自2013年起,借机隔着衣服及伸进衣服内,触摸二人的胸,及后变本加厉。他曾捉住女童手伸进其裤里,但当女童触碰到下体附近的体毛,陈立即停止。
 
陈国超是本地著名长笛吹奏家和资深的长笛导师,他曾于90年代担任香港小交响乐团首席长笛演奏家。他在2005年从加拿大回流,已婚并育有一名16岁女儿。

辩方律师为陈求情时呈上约70封求情信,包括由陈、家人、教友及学生撰写,指陈深受学生爱戴及尊重,对教育学生欣赏音乐有一定贡献。
 
案件编号:DCCC1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