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休假统计】黎栋国去年放假日数称冠 高官休假署任欠透明度

撰文: 萧辉浩 简浩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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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要向市民问责,但他们的署任调动,以至人事安排,做“老板”的市民可否知道?事实上,现时港府只有在特首梁振英放假时,向外公布他的署任安排,两位司长林郑月娥及曾俊华则只会公布部分安排,至于局长休假,则甚少对外公布。
记者又翻查2015年至今的政府宪报,发现不少官员放假安排均甚“醒目”,爱连同周末和公众假期一并放大假,务求扣最少年假放最长的假期。其中保安局长黎栋国去年曾放假24日,属各局长之冠,其日数甚至比问责高官每年22日年假多出两日。

对于官员休假和署任安排,政府发言人回应指,问责官员每年有22日年假,最多可累积22日;各官员在休假时,会按需要作署任或其他安排。

官员休假不一定向外公布

港府在2002年开始推行问责制,根据《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局长缺勤时将由副局长代理职务,没有副手的律政司长和公务员事务局长会由律政专员和公务员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各自“行使”局长权力,包括代表政府出席立法会。

至于政务司长和财政司长则由特首委任官员署任,政务司长多由资深高官如劳工及福利局长张建宗署任;财政司长多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陈家强署任。

但如果没有署任安排,则政府不用刊宪,公众难以得知二人何时休假。

其实,宪报的官员休假记录,并不记录官员所有休假,因为按照规定,特首和官员无论公干或休假离港,只要能在需要时短时间内回港履行公务,便无须安排官员署任其职务向外交代。换句话说,官员休假在港,也未必需要向外公布。

学者:官员休假没有完全私隐

中大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指出,问责高官休假没有绝对私隐,无论官员休假或离港公干是否涉及署任安排,均应刊登宪报和公开向市民交代。

他解释,若在官员休假期间,社会发生突发事件,市民会期望有关官员尽快现身解画,如果届时市民才发现官员不在港,则会不符期望。

另外,过往曾有官员趁休假期间上京访问,但政府因不涉署任而没有公开交代,令传媒无法跟进随行采访,引起市民猜疑官员上京的意图。

过往亦曾有官员在立法会会期内离港休假而无法出席会议,例如教育局长吴克俭去年11月底,因到日本旅游而无法出席立法会事务委员会有关TSA的公听会,引起公众不满。但蔡子强认为,禁止官员不休假出席会议不可行,只能靠官员尊重议会,尽量避免在立法会会期内请大假。

按宪报统计,在2015年放假最多的是保安局长黎栋国,合共放假24日,比问责官员每年22日年假多两日,当中集中在复活节连同清明节公众假期连放18日;以及在9月中连同中秋节和国庆假期连续放16日大假。为什么黎的休假比其他官员年假更多?黎透过新闻秘书仅回复称,是按既定机制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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