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案逾2100项修正案 曾钰成批准407项 预60小时辩论
撰文: 曾向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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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就《拨款条例草案》提出逾2,100项修正案,主席曾钰成今早与议员会面后表示批出407项议员修正案,并已向议员解释裁决准则有变,预计要用到60小时辩论。
立法会秘书处较早前收到逾2,100项修正案,其中单是社民连梁国雄就提出逾1,500项。曾钰成表示,在批准修正案时根据议事规则第57条(4D)判断修正案是否“琐碎无聊”及无意义,又考虑到现届政府只剩下一年任期,加上立法会会期有限,仍需处理其他法案,故决定批准407项修正案,当中社民连梁国雄获批约160项、人民力量陈伟业70项、人民力量陈志全73项、黄毓民35项,其他12名议员提出的修正案除2项因技术上问题被否决外其余都获批。
曾钰成称,今早已向议员解释裁判准则有变,但又指议员提出修正案的方式亦有变。他表示以往曾批准“序列式”的修正案,但批准后发现议员并没有参与讨论,故决定改变裁判准则。曾钰成明白议员提出大量修正案的目的是为逼使政府推行全民退休保障计划,但不认为政府会因此而改变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