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涉与智障女性接触  遭“三重DQ”永久钉牌

撰文: 陈淑霞 劳显亮
出版:更新:

史上首间遭社署钉牌的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自性侵院友官司被撤控后蛰伏逾年,社会工作者注册局近日就其性侵投诉的纪律聆讯作出裁决,今(3月22日)刊登报纸宣布将其永久钉牌,意味着张已无法担任社工工作。
在遭到钉牌之前,他日前又疑再度“重出江湖”,自称同属另一家私营院舍母公司的董事,惟上月底终遭法庭颁令禁制。社署回复《香港01》时亦表明,会考虑院舍管理人或院长的背景及记录,决定发牌与否。换言之,经社工注册局、法庭及社署联手“三重DQ”下,张已难以重返社福界。
张健华回应指,自己从无被控“性侵犯”,2014年案件是被控“非法性交”,最后获律政司撤控,会向社工注册局了解事件。局方则反驳,已向张送达聆讯传票,惟并无于3个月内收到上诉申请,认为张不必作无谓争论。

社会工作者注册局今(22日)登报,公布将张健华永久于社工名单除名。

社会工作者注册局于报章发表纪律制裁命令,指张在2014年8月10日中午,在康桥之家的写字楼内,在院友X小姐不同意的情况下,性侵犯X小姐,使X小姐受创伤。

社会工作者注册局纪律委员会认为,张作为社工,尤其是作为智障人士院舍的负责人,却利用职权,安排单独与智障的受害者单独会面,甚至涉性接触,严重触犯道德底线,且带来极大伤害,已不适合担任社工一职。

注册局主席伦智伟回复《香港01》查询时证实,局方已于去年12月按《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规定,执行纪律制裁命令,张健华是历来第2位遭永久钉牌人士。不过,张健华早前曾高调向外宣称不拟再担任社工,有关惩罚是否无用,沦为“无牙老虎”?伦认为,相关机制旨在保障受众,免受挂名社工人士伤害。

“康桥之家”事件令社会关注弱势人士的安全与权利。(资料图片)

本为注册社工的张健华,原是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康桥之家”前院长,惟前年涉卷入性侵女院友风波,遭警方拘捕并落案起诉。虽然有院友提供涉案片段,警方亦在院长办公室内捡获染有张的精液及女方DNA纸巾,惟受害人因创伤后压力症及智障关系,无法出庭作供,最终律政司撤控。

另外,《香港01》2016年亦揭发涉事院舍“康桥之家”,于8个月内6名院友离奇死亡,又疑安排“影子员工”,有违反牌照条件之嫌。其后社署撤销其残疾院舍临时牌照,79名院友获另外安置。

与此同时,由于康桥之家性侵审讯结束,社工注册局亦重新启动机制,就相关投诉展开纪律聆讯,并由5名非注册局成员出任,包括3名社工及2名非社工人士组成纪律委员会,而纪委会终裁定张健华违纪,并判处其最高判罚,即永久注销其社工牌照,另设3个月上诉期限,并已届满。记者于注册局注册社工名单中进行搜索,现已无法再觅得张健华相关资料。

社工注册局中,现时已无法找到张之社工登记资料。(社工注册局)
张健华被控35年前性侵女学生,案件2017年12月提堂。(资料图片 / 罗君豪摄)

但除了康桥之家事件外,张随后再涉另一宗风化案被捕,他被指三十多年前于心光盲人学校任职时,多度非礼年仅9岁视障女学生,不过张拒认罪,案件押后至今年10月,现时张获准保释。

张健华的院长及社工身份虽然双双遭撤,不过他近日却疑以另一方式重操残疾院舍业务。“康桥之家”虽然已经遭当局“钉牌”,不过其母公司“智友集团有限公司”仍有经营其他残疾院舍,包括位于葵涌和宜合道的“沐恩之家(总院)”,张曾于去年7月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文件,委任自己成为该集团董事。

但智友方面要求撤销有关文件,法庭于2月底裁定张败诉,张同日再入禀,控告智友集团行政总裁及两名前董事,指控对方侵吞公司资产,要求法庭下令三人交代账目、会议纪录、与第三者协议及与社署牌照部的来往信件。而3月14日,智友方面获法院颁令,禁止张再以公司董事身份行事,而且张需于14天内支付共30万元讼费。

对于有否机制禁止张再踏足院舍掌权,社署回复《香港01》查询指,在决定是否发牌时,会考虑申请人有否因另一所院舍严重违规或记录欠佳,曾被撤销牌照或不获续领牌照。

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曾被控非法性交,后获撤控,他指不明白为何社工注册局会称他性侵。(资料图片 / 郑剑锋摄)

张健华:2014年案件无被控性侵 正了解事件 局方:张没可能不知悉相关投诉 

张健华接受《香港01》记者电话访问时回应,指因为搬家所以一直无收到社工注册局的信件。张健华2014年被控与女院友“非法性交”,最终因女院友有创伤后压力症及智力问题,无法出庭作供,最终律政司撤销起诉。张健华指,不明白为何社工注册局搬出“性侵犯”的指控,“法庭的说法,你们记者自己查吧。现在又突然说我另外一个不同的罪。”他指会向社工注册局了解事件。

社工注册局主席伦智伟则强调,终身停牌是基于公众利益的最大保障,对于有人认为局方在张缺席聆讯下作出裁决,犹如未审先判,他强调局方是按既定程序办事,已将关于X小姐投诉的传票送递予张,并设3个月上诉期,“佢无可能收唔到,如果有异议可以上诉,但我哋收唔到”,认为涉事人不必作无谓争论。他又强调,《社工守则》规定,不可与受助者进行任何性活动,而性活动定义广泛,并非一定单指性行为。

邵家臻指“永久钉牌”非句号 需从制度根源入手

立法会社福界议员邵家臻则认为,张健华当时的恶行令到社工界蒙羞,他期望迟来的公义彰显,能令公众重拾对社工界信任。他续指,张遭“永久钉牌”并非句号,私人院舍质素问题仍有待解决,并必须从制度和条例入手,包括:对持牌人加重刑罚、公开质素欠佳的私院资料,以增加对巿民的保障。他又强调,民间团体近日一直倡议的“人均面积”及“人手比例”等结构性问题,正是容易引发虐待事故的重要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