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财爷研征空置税、加卖地条款增供应 针对一手楼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早前出席网台节目时,首次转口风,透露政府注意到已落成但仍未售出的一手楼,较去年年初显著上升,现正考虑征收物业空置税、卖地条款等方法,释放空置一手楼单位。综合多名消息人士向《香港01》透露,政府现倾向针对一手楼,希望增加供应,亦避免扰民;而二手楼已达自然空置率,暂时并非优先处理范围。
陈茂波日前于节目上引述运输及房屋局数字,指去年底已落成楼宇但仍未售出的私人住宅(一手楼)数目达9500个,较2016年底6000个上升逾五成。他称政府留意到有关情况,会研究如何释放空置单位,并指“空置税是其中一个考虑范围之列”。
接近政府的消息指,政府打算针对一手楼出招,以增加供应,考虑手段包括征收物业空置税、在卖地合约加入条款,要求发展商於单位落成后若干时间内,卖出若干单位,至于具体细节,则仍需进一步研究。
消息指,现时有9500个一手楼空置单位,而按政府去年公布,未来几年私人住宅单位每年平均落成量约2.03万个,换言之,现时空置单位竟占近每年预期供应量的一半,情况“不能接受”,政府势出招扭转有关局面。
空置率占每年供应量近半 情况不能接受
综合多名消息人士,政府考虑针对一手楼提高供应,因只涉及发展商,范围大为收窄,较易处理,可避免扰民,符合陈茂波早前指“目标要锁定一点”。消息人士坦言,若牵涉二手楼,问题将会非常复杂,包括如有长者退休后离港,在香港的单位长期丢空,1年只有1个月留港,“(单位)11个月吉左,究竟咁算唔算空置?”加上现时二手楼空置率约百分之三,属相当低水平,“等同自然空置率”,认为毋须处理。
增合约条款只适用于新卖地项目
至于增加卖地条款,因只需在合约列明,毋须经立法会审批,较为简单直接。如落实的话,政府会于将来卖出土地项目中推行,而已卖出的土地项目就不适用。但知情人士直言“花无百日红”,当楼市逆转下跌,“届时或会变成迫人卖楼,贱物斗穷人”。
测量师学会房屋政策小组主席林家辉直言,9500个单位足足有一个港岛康怡花园般大,情况非常夸张。他指就一手楼征收空置税“原则是好”,令发展商难以“囤积居奇”,待楼价上升时才放售。但他坦言落实时仍有不少困难需面对,尤其如涉及二手楼,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调查,故建议只就一手楼征收空置税。
至于卖地条款,他认为只要地政总署于卖地条款列明便可处理,例如规定发展商于发展项目获取最后入伙纸后,若干时间内便须出售单位,否则会以每季物业应课差饷租值征收款项,迫使发展商卖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