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被告李诺文被指附和梁天琦 曾持盾及大叫:玩大佢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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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骚乱,梁天琦等5人涉暴动案今(19日)续审。控方继续传召更多警员作供,有警员供称,认到次被告李诺文在中群中附和梁天琦,又指李曾大叫:“玩大佢!”及用盾牌顶撞警员。最后李遭警员制服及拘捕。
戴口罩示威者持盾冲向警员
控方传召警员刘国荣供称,当时警方的防线沿钵兰街向亚皆老街推进,期间有一名戴着口罩的示威者,手持盾牌向他冲击。刘称他用手“扯佢落地”,又出力将他按在地上约10至20秒,其后同袍便来接手处理。刘接受盘问称不知道该示威者的盾牌期后往哪里去。
指次被告在人群中附和梁天琦
控方继续传召警员方韦祺作供。方确认该名被刘制服的示威者是本案次被告李诺文。方又确认庭上播放的录影片段,称李当时有在人群中附和梁天琦,大叫:“玩大佢,屌你!”期后,方见到李被同袍制服,便上前将李拘捕,将他带回旺角警署。警诫下,李曾称:“我净系揸住个盾牌顶住警察咋,其他嘢我无做过。”方将李拘捕后,在现场执拾到李的盾牌,李亦有向他指用该种盾牌推撞警方。
方接受盘问时被问到为何在与李的补录口供时,未有记录李用盾牌撞向警员,质疑是方刻意不记录,令李未能及时解释,方不同意,称因为觉得之后会有同事再调查,故没有即时记录。
5名被告分别为梁天琦、李诺文、卢建民、林傲轩及林伦庆。梁天琦被控2项暴动罪及一项煽惑暴动罪。其中煽惑暴动的控罪指,梁天琦于2016年2月8日至2月9日期间,在旺角砵兰街连同一个称为黄台仰的人非法煽惑在场人士参与暴动。其余4名被告则分别被控暴动、非法集结等控罪。
案件编号:HCCC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