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需时逾年 权益会:家属要求生活费合理
撰文: 曾向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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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荃湾如心海景酒店发生致命工业意外,一名49岁姓黄冷气技工从高处堕下身亡。据了解,死者为二判侨联的雇员,大判为立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陈锦康指,工业意外的保险一般由直接雇主负责,赔偿程序通常要处理超过一年,而今次意外中死者遗属要求立通和华懋支付其赔偿程序期间的生活费实属合理。
陈锦康表示,如发生工业意外,雇员(或其遗属)可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向雇主申索,如双方同意由劳工处仲裁,程序一般需处理至少一年;若不同意的话就要排期上庭,由法庭仲裁,需时更长。是次意外中死者为家庭唯一收入来源,陈锦康认为,死者遗属要求立通和华懋支付等候仲裁期间的生活开支是合理的,惟今午双方对善后安排未能达成共识,明日将继续会议。
死者为唯一经济支柱 要求仲裁期间生活开支合理
有指今次事发现场安全措施疑有不足,引起意外责任谁属的问题,陈锦康称雇主需向雇员支付法定补偿,金额以已故雇员的年龄及其每月收入而定。另外,若死者遗属能证明(如劳工处或死因裁判庭报告)雇主没有为雇员做足安全措施,可从民事诉讼向雇主提出申索,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