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翻侧致女乘客身首分离 肇事司机认危驾被判囚45月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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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巴去年年初一在鲤鱼门道行驶时翻侧,造成1死20伤意外,其中女死者更撞至身首分离,司机称案发时晕眩及视力模糊,无法集中精神,早前已承认危驾致他人死亡及危驾致他人受伤两罪。法官今(12日)明言驾驶公共车辆超速属加刑因素,判城巴司机入狱45个月,停牌5年及修读驾驶改进课程。

肇事司机文振鹏在区域法院承认危险驾驶。(资料图片)

女死者头部被撞至分离

被告司机文振鹏,61岁,被控一项危险驾驶致他人死亡罪及一项危险驾驶致他人受伤罪,即于2017年1月14日夜晚,危险驾驶城巴681号由中环前往马鞍山,期间超速并于鲤鱼门道翻侧。案情指,意外导致1人死20人受伤,其中42岁女死者当时与丈夫一同乘搭涉事巴士,女死者的头部被撞至分离,当场死亡。

被告称意外时眼前一黑

被告警诫下承认案发时身体不适,感到晕眩和视线模糊,及后眼前一黑,他即扭右軚,巴士便撞向石壆。被告自认案发时不够集中,但对造成意外感到遗憾及后悔。他现时亦患有高血压、高胆固醇及其他心脏疾病,案发后情绪受到影响。

官指被告驾驶公共车辆超速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有两项加刑因素,第一点是被告案发时驾驶着公共车辆,尤其是香港的公共交通上有很多乘客;第二点则是被告案发时超速。法官最后就两罪共判被告入狱45个月,停牌5年及修读驾驶改进课程。

案件编号:DCCC 67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