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补选】邓家彪助选团载长者投票 詹屋村七人车密密接选民
撰文: 吕凝敏 邓咏中 赖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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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补选投票日今日举行,新界东六名候选人争一议席,竞争激烈,其中位于大埔船湾詹屋村投票站外,早上9时起,先后有多辆七人车接送长者街坊前往投票,完成后再送长者离开,每次约有两名长者上车,车上则有一名男子负责提醒长者投票,以“一带二”方式接送区内长者投票,当区区议员刘志成更向街坊声称可帮忙接载。至于位于上水古洞爱华的票站外,亦有七人车接送区内长者前往票站,其中一名男子更身穿候选人邓家彪的助选团背心,惟一下车便将其脱下。
根据《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5条,任何人不可向他人提供利益,包括优惠,以促成某人当选,而以上情况是否抵触法例,则视乎候选人是否意图利用安排交通工具作为选民投他一票的交换条件。惟根据廉政公署选举资料手册,提醒候选人纵使没有贿赂的意图,仍须避免引起选民误会,以为他利用免费接载服务来换取他们的选票,又或选民因乘搭了候选人安排的交通工具,便有义务投他一票,如与选举有关的任何费用,必须计算在候选人的选举开支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