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黎栋国指普通法下需明确条文 李慧琼:学校需广泛宣传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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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报道指国歌法将于立法会补选后启动本地立法程序。全国政协委员、保安局前局长黎栋国表示,普通法原则下,国歌法立法需有明确条文,界定在何种情况下会触犯法例,又认为执法时不会有特别困难的地方。
同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则指,政府是以国家法例原稿为基础立法,而审议过程中,仍可提出意见,又认为学校有需要就国歌、国旗等议题作广泛宣传。
黎栋国表示,每个立法过程,或多或少都需要处理一些问题。他指出,普通法里需要明确在何种情况之下会触犯法律,故立法时需要考虑各种可能的场景,一定要仔细处理。他认为就国歌法立法,是特区政府责任,应尽快立法,又相信执法人员会根据法例行事,因此执法时不会遇到特别困难。
李慧琼表示,以她理解,政府在香港讨论时,将国家法例原稿作为基础,而审议过程还可以给意见。她又指,学校需要就国歌、国旗,或其他关于一国的事情,做更广泛宣传。
本身亦是全国政协的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则表示,香港人要尊重国歌是事实,而现时需等政府拿出具体法例,被问及如何可以减少争议时,他就称,政府要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