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珊入禀告港铁等未履行合约 令其竞选广告未能于粉岭天桥展示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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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补选新界东候选人方国珊今午(6日)入禀高等法院,指控广告代理及港铁未有履行双方订定的合约,于竞选其间,在粉岭百和路行人天桥的户外广告牌上展示其竞选广告,现要求广告公司及港铁赔偿一切损失及要求法庭颁令要港铁执行合约。

方国珊(右三)人禀告港铁未履行合约。(梁芷君摄)

原告方国珊,3名被告公司分别为G&S Business Solutions Limited、Polarline Development Limited 及港铁。

方国珊指,她去年与被告公司签订合约,订明被告公司会于今年1月17日至3月11日,在粉岭百和路行人天桥外的户外广告牌展示其立法会的补选广告,惟被告公司其后才指政府于天桥位置有工程而未能换上有关广告。方指她事后向土木工程署查询后,获回复政府有预留足够通道予广告公司,故她认为港铁的说法失实,故决定入禀法院以寻求公义。

案件编号:HCA50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