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计划”下月推行 居当地香港长者毋须回港可领“生果金”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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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鼓励长者返回内地养老,除“广东计划”外,社会福利署今(6日)宣布,将于下月1日起推行“福建计划”,即日起接受申请,予65岁或以上、选择移居福建,并符合资格的香港长者,毋须每年回港,亦可领取高龄津贴,目前金额为每月1345元。
计划推行首年,社署会作出一次性特别安排,让已移居福建、并符合其他申请资格,但未在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1年的长者亦能受惠。

社署下月推出“福建”计划,即日起接受合资格长者申请。(社署网页截图)

社署表示,申请人须在紧接申请日期前已连续在福建居住最少1年,并提交其福建住址的证明文件,例如租单、电费单等。

社署已经委任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为福建计划的代理机构,负责协助因健康理由,未能回港办理申请手续的长者、进行会面、个案覆检,以及处理查询等。如有查询,可浏览社署“福建计划”网页或致电“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查询电话:3105 3266。
 

“福建计划”申请办法如下:

有意申请长者可填妥“福建计划申请表”,连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副本及两张近照
寄回香港新界上水龙琛路39号上水广场21楼2110-2111室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
社署收到申请表后,会邀请申请人亲身到办事处会面及完成申请手续
符合资格长者会获发由申请日期或合资格日期或“福建计划”实施日期起计算的津贴,以最迟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