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度重犯】4.5亿日元劫案 印籍被告申保释被拒 下周再覆核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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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有份参与上月在尖沙嘴抢劫4.5亿日元劫案的一名印度裔港人文子星,今早在九龙城法院申请保释,警方今早严密戒备。主控官在开庭前特别提醒法庭,根据法例,传媒不能报道保释申请程序及内容,裁判官最后拒绝被告保释,但被告可8日上庭覆核一次。根据司法机构资料,案件下周五(9日)会再提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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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均加强保安
警方今早以高规格押解被告到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法院内外都加强保安,除法庭的几十米以外均有警察站岗,沿途亦有警察及警犬巡逻,庭内保安亦明显加强,庭内有警员、保安及便衣探员守候,公众人士及记者进入法庭前,亦需要接受安检且不能带液体入内。
主控官向法庭要求根据法例,下令传媒不能报道保释申请程序及内容。文子星被多达7名庭警押解出庭。文子星精神包满,身穿啡色皮褛,不时向公众席张望及面露微笑。
今日除文子星,同案一名尼泊尔被告LIMBU ENISH亦有保释申请,惟二人申请均被拒。
劫案涉款额达3千2百万
印度裔被告文子星(29岁),上周五和尼泊尔裔被告LIMBU ENISH(26岁)提堂,二人分别报称售货员和酒保,并均持有香港身份证。他们被控于今年2月9日,在尖沙咀碧仙桃路抢劫ABUSTAN Danielle John 和亚新逾4亿5千万日圆现金,相等于约港币逾3千2百万元。
案件并涉3名被告:简志成(34岁,货车司机)、THAPA Kenis(21岁,无业)和MUHAMMAD Yamin Butt(38岁,无业),次被告是尼泊尔裔,其余两人为巴基斯坦裔。全部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4月9日再提讯。
案件编号:KCCC 62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