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德学校前助理涉违例案 辩方将争辩“教育条例”是否违宪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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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兴德学校去年被揭发多项乱政后,发现一名校长助理,疑曾打学生被取消注册教员资格,却涉嫌续在校内工作,该助理因而被控“未经教育局准许进入兴德学校及在内工作”罪名。案件今(22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讯,辩方称欲提法律争辩,指“教育条例”有违宪之嫌,控方称需时预备誓章及书面陈词,裁判官将案押后至4月9日再提讯。
被告张锦辉被控10项“未经准许而逗留在学校内”的控罪,指被告作为被取消注册教员资格的人,未得教育局常任秘书长书面许可,于去年3月30日至4月11日当中的10天,在兴德学校内逗留。
辩方欲争拗“教育条例”
庭上透露,辩方会就“教育条例”有否违宪,包括有否限制人身及职业自由等作法律争拗。
控方称,在本案预审前才得悉辩方的法律观点,但“教育条例”有悠久历史,亦是他认知内首次得悉有人欲挑战法律的宪法性,影响深远,故需时间准备。他指控方将提交的誓章会提及“教育条例”的背景和目的等。
裁判官批准将案件押后,同时撤销原本为案件预留在3月份的审期。
案件编号:TMCC25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