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补选】陈家珮指区诺轩烧基本法 区:烧的是人大831决定
“3.11”立法会补选将至,港岛选区4名候选人晚上出席选举论坛,新民党陈家珮即场展示一幅相片,指相中背对镜头,正在焚烧一本《基本法》的人,正是民主派支持的候选人区诺轩,质疑他并非真诚拥护《基本法》。区诺轩承认相中人是自己,但辩称当时目的是反对人大8.31决定,指责陈家珮指鹿为马。
4名港岛候选人出席Now电视台举办的选举论坛时针锋相对,之前饱受DQ候选人阴霾困扰,报名后久久未获确认参选资格的前民主党成员区诺轩,被陈家珮指其曾于2016年11月2日,在中联办外焚烧一本《基本法》。
参选立法会时,候选人须签署《确认书》,表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
区诺轩回应时一度表示相中背对镜头,正在焚烧物件的人士不是自己,惟陈家珮说出事件日期及地点后,区诺轩随即承认,又指当时“𠮶份嘢只系一个8.31嘅讲法”。陈家珮则质疑对方“香港人拥护嘅基本法你竟然烧㖞”,又指区诺轩起初不承认相中人是自己,是“讲大话”。
陈家珮之后又将一幅附有“一团和气”及“拥护基本法,DQ冇有怕”挥春的改图送给区诺轩,指区诺轩前言不对后语,又引述陈浩天选举呈请案中法官区庆祥判词,指“如果你真诚拥护基本法嘅话,应该就唔会有呢个问题(DQ)嘅。”她又指区诺轩看到相片后,“又认又唔认”,要求他向选民交代自己是否拥护基本法。
区诺轩则表示,“会向选民交代陈家珮系‘指鹿为马’,我当时烧嘅系一个人大8.31的决定,我唔认同人大8.31的决定,因为有筛选就是假普选。”欧诺轩其后解释,自己参选太多社会运动,难以立刻回忆相中情形,又质疑如反对8.31也被指是不拥护基本法,以后反对23条,是否都要被DQ参选资格,他表示相信香港人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情况。
翻查过往报道,区诺轩曾与2016年11月2日的一次游行中,在中联办外焚烧《基本法》附件三,以抗议人大释法DQ青年新政游蕙祯及梁颂恒。
至深夜,区诺轩在FACEBOOK个人专页发声明指,由于当时他与陈家珮相距甚远,加上该相片只有背影,实在无法清楚认出图片当中的具体场景,才误以为那幅是他当年参与焚烧八三一行动的照片。“我并不需要洗底,亦不需要隐瞒我过往参与过的社会行动。2016年的十一月,我在反释法游行中,的确有焚烧《基本法》附件三,以抗议人大释法,无理将全国性法律纳入香港,讽刺北京透过不断释法,令《基本法》附件三变得名存实亡。这不是反对基本法,只是对北京罔顾一国两制的抗议。”
他强调,焚烧文件、信件或者其他道具,是游行示威的常用手法。他说:我参与社会运动超过十年,焚烧过的示威物品不计其数,以一幅焚烧示威物品的图片,污蔑我的政治立场,是彻头彻尾的一次“猎巫”。
参选港岛补选的候选人,包括报称独立任亮宪和伍迪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