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引述消息:律政司决定不就梁振英收取UGL款项采检控行动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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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梁振英2014年被指收取澳大利亚公司UGL400万英镑,收款时间横跨其特首任期,事件发生至今3年。无线新闻17日晚引述消息报道,律政司决定不就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收取澳大利亚公司UGL款项采取法律检控行动,廉署亦已结束调查。

2014年占领行动期间,澳大利亚传媒报道梁振英2012年宣布参选特首后,与提出收购其持股的戴德梁行控股公司 DTZ的澳大利亚企业 UGL 签了协议,可获400万英镑,条件包括离职之后 24 个月内不会撬走管理层、不会开新公司竞争,另梁振英同意担当UGL的转介人及顾问,合约上的手写补充指明有关协助不可构成利益冲突。根据协议,400万英镑在2012年及2013年的12月分期支付,亦即是梁振英就任特首之后。梁振英的利益申报表中,受薪工作一栏没有申报这笔款项。

特首办当时回应指,有关款项只是涉及梁振英未当特首前提供的服务,毋须申报。又指该份合约是离职协议,是一项不公开的商业安排,纯粹是确保梁振英离职后不会与 UGL 竞争,并非由于日后会提供任何服务。双方交易时,梁振英已辞去行政会议职务,又未获选为特首,在现行制度下毋须申报。

无线新闻17日晚引述消息报道,律政司决定不就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收取澳大利亚公司UGL款项采取法律检控行动,廉署亦已结束调查。报道指,律政司去年底聘用一名英国御用大律师审视报告并提供法律意见,最近收到回复,英国御用大律师认为,梁振英与UGL在协议有效期间,作为特首身份并没有做出任何不当或贪污受贿行为,建议毋须采取进一步法律检控行动;报道又引述消息指,廉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已知悉事件,廉署亦因应律政司的决定,结束UGL案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