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公路翻九巴】司机遭控危驾判监有先例 辗断老妇脚囚9个月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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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公路九巴翻侧导致19死66伤的意外,车长早前以涉嫌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被扣查,据报警方更不排除循误杀等方向调查。翻查资料,其实过往也有多宗涉及巴士的致命或导致他人严重受伤的交通意外,司机被捕后被起诉危险驾驶,部分人最终被定罪判囚。
去年初撞车至女乘客身首异处 城巴司机最快周二判刑
去年1月14日,一辆681号线城巴在鲤鱼门道翻侧,车上一名42岁女子被撞至身首分离当场死亡,另有20人受伤。涉事司机文振鹏较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及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原定1月25日裁决,但因被告癫痫症发作,法官押后至本周二(13日)再处理。
去年1月13日,一名86岁老妇乘九巴B1线巴士,于元朗青山公路屏山段落车。女车长林桂芳在老妇右脚仍踏在巴士地板时,就快快关上车门夹住事主衣服。车长随后开车,事主倒地,左脚即被车轮辗过,需两度截肢。
被告承认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严重伤害罪,去年12月被判囚9个月,停牌3年。
12年前九巴车祸酿1死15伤 司机危驾罪成囚1.5年
2006年7月17日,一辆67X线九巴在葵涌道近荔景邨一带,失控撞向一辆停泊在路中心的货柜车,有乘客被抛出车外,造成1死15伤。巴士司机李政楷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判囚1年半,停牌5年,裁判官斥其驾驶过于不小心。
至于去年9月22日导致3死的深水埗城巴车祸,44岁车长涉嫌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被捕,案件目前仍在处理中。
肇事期间冠心病发 九巴司机获判无罪
不过亦有司机最终脱罪的例子。2012年6月3日,一辆59M九巴在屯门龙门路巴士站撞倒一对候车夫妇,其中41岁女子伤重死亡。裁判官裁决时指出,由于有证人见到司机埋站时“反白眼”,认同辩方所指司机当时冠心病病发,故裁定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