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学者称中央有责处理港独 汤家骅:港独主张不违法

撰文: 冯巧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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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港澳研究会在北京就港独问题举行专题座谈会,讨论本港激进分离势力。研究会理事莫纪宏表示,当香港出现反抗基本法和叛国行为,而以现行法律及香港自行就23条立法,亦未能控制情况,《基本法》18条订明中央有责任处理。民主思路召集人汤家骅就指,看不到有任何空间容许人大替立法会制定法律,否则一国两制会全面崩溃。

莫纪宏又批评,香港很多法律界人士仍抱有回归前的普通法观念,他认为,香港需要树立新法治观,以中国宪法为基础,而不是英国宪法。

陈弘毅:毋须引用《基本法》18条处理港独

陈弘毅指,《基本法》已经有本港自行就23条立法的规定,因此毋须采用《基本法》18条,“我不认为基本法内有其他途径”。他不评论现时是否23条立法时机,重申何时立法由特区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