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浩入禀告壹传媒违约 遗憾对方单方面终止卖《壹周刊》
壹传媒出售《壹周刊》予商人黄浩的交易告吹。事隔三日,黄浩今日(5日)入禀法庭追讨壹传媒违约。他向《香港01》表示,对壹传媒单方面终止交易感到“遗憾”,并称去年7月首次付款予壹传媒,已出现收款问题,其后他通过多种途径付款近亿元,是“有单有据”。他又批评,壹传媒于本月1日更换新管理层后,翌日发出公告及“无理声称交易未完成,令买方实在无所适从。”
另外,黄浩亦以个人名义控告《苹果日报》、壹传媒和行政总裁张剑虹,指《苹果日报》去年12月一篇报道涉诽谤,要求赔偿和禁制再度发布涉诽谤的内容。
根据入禀状,黄浩透过GOSSIP DAILY LIMITED入禀高等法院,控告NEXT MEDIA MAGAZINES LIMITED(壹周刊)、IDEAL VEGAS LIMITED及NEXT DIGITAL LIMITED(壹传媒),就出售港台《壹周刊》业务上作出单方面违约行为,要求法庭颁令予Next Magazine Advertising Limited及Next Media Publishing Limited,须将去年8月25日支付的保证金交还原告。
壹传媒于本月2日晚发出公告,称因未收到买方就安全港完成而支付的资金,交易终止,杂志将继续由壹传媒出版。当日黄浩得悉消息后,直言“好突然,未知情况。”
黄浩今再向《香港01》记者表示,“对壹传媒反口,单方面终止交易感到遗憾。”他解释,去年7月首次付款时,卖方、即壹传媒已出现收款问题,对方代表楼亦不愿意代收款项。他续指,及后因应壹传媒多次出现收款问题,他在过去半年,已多次用不同的方法付近亿港元,直指是:“有单有据!”
对于上月初壹传媒公布,交易安全港、即出售香港《壹周刊》业务已完成,买方已支付相关的1.08亿元及台湾余下业务的4,000万元初步保证金,不过随后传出款项未能汇至指定银行账户,疑被银行“扣起”。黄浩透露,1月2日深夜,双方于各自律师在场下,同意以银行发出付款指令,完成与汇款银行的电话确认为基础,完成香港部份的交易。至1月3日,壹传媒收到其提供的相关证明后,正式通过联交所发出公告,宣布完成香港部份交易及买方已支付相关款项。
不过,他质疑,壹传媒于2月1日更换新管理层后,即于2月2日发出公告,“无理声称交易未完成,令买方实在无所适从。”他表示,在交易期间付出7个月的努力,及近亿港元资金,已入禀法庭追讨款项。
壹传媒印刷媒体行政总裁张剑虹表示,事件已交由律师处理,不予评论。
黄浩指《苹果日报》报道诽谤
另外黄浩亦以个人名义入禀,指控《苹果日报》、壹传媒有限公司和行政总裁张剑虹涉及诽谤。入禀状透露,《苹果日报》去年12月28日曾在网上发表一篇以“【康宏风暴】消息:康宏曾向黄浩借出近一亿元”为题的报道,内容涉诽谤,要求法庭颁令永久删除该篇报道,禁止被告公司再在杂志、报章或网络上发表有关内容,以及索取赔偿。
案件编号:HCA305/2018、HCA30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