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业议会倡分包商以月薪聘部分人手 主席陈家驹:可减工友意外
撰文: 黄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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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业议会主席陈家驹表示,建造业分包商应考虑部分人手采用月薪聘请,以便能够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透过持久的雇佣关系让雇主们为雇员提供安全、技术和管理的培训,以减少工业意外发生。
陈家驹今日在议会网页发表题为《养妻活儿》的网志。他指早前与议会新成员会面,探讨了建造业很多不同的范畴,包括“分包商注册制度”和“日薪散工制”。他指,这两大问题一直困扰香港建造业,不但影响工友的安全和工程品质,更影响香港建造业的可持续发展。
他认为,2017年22位工友因建造业工业意外而死亡,当中或多或少与建造业的分包商注册制度和工友日薪散工制有关。但他指,基于建造工程的特质,很难要求分包商全部以月薪长工制的形式聘请工友,但在管理人员及工友基本班底中,一个合理比例的人手可考虑用月薪聘请。
陈家驹又解释,建造业实行工程专业分判制是有效运用资源的方法,但是承接工程的分包商,也应该具有相关工程的专门技术、管理和承包能力。他举例指,如玻璃幕墙工程,是一项对工友施工安全和公众安全有很大威胁的工作,应由具有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专业分包商”负责。他特别提到,稳定的员工队伍是“专业分包商”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了向分包商提出意见外,他指工友们亦应以负责任的态度和长远的目光,处理与雇主的关系,他表明时常抱著“骑牛揾马”的心态,难以培养出成功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