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本周三实施安检措施 吁市民轻装上阵 拟推行至全港法院

撰文: 伍凯莹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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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将于本周三(31日)起加强保安措施,进入法庭人士需接受安检,经过金属探测器,再让保安检查随身物品。新措施下公众不得携带利器和液体入庭,司法机构发言人呼吁到庭人士宜“轻装上阵”,并透露今次安检系统选择以高等法院先行,因为高院使用量相对最高,司法机构会检视运作情况,并有意把系统推广至全港所有的法院大楼。

高院正门自有刀客事件后,开始有警员驻守高院大门。(资料图片/陈雯慧摄)

试验阶段只在1至14楼实施

司法机构今向传媒简介新的安检措施,新措施下所有法庭使用者,包括上庭人士、律师、记者等,如需前往1楼至14楼,要先在地下楼层接受安检;如需前往低层四楼的法庭范围,亦要在低层四楼接受安检。但因新措施仍在试验阶段,前往低层各楼办事处的人士,暂时不需经过安检。

任何人不得携带武器或液体进庭

另外进入法庭的人不得携带武器,或对他人安全构成危险的物品,例如剪刀、鎅刀、螺丝批等利器,亦不可从外面带水或其他饮品进入法庭。

司法机构发言人指,过去曾发生市民在家事法庭和区域法院外向他人淋泼腐蚀液体的事件,所以禁止任何人带液体进庭,但会在法院各层设置水机和自动售卖机。

吁市民提早到庭

至于经常出入法院的律师、政府部门人员和传媒,出示证件后可循“专用通道”接受安检。而司法机构职员和执行职务的警员则可获豁免安检。

司法机构发言人呼吁公众人士及法庭使用者宜“轻装上阵”,并预早30至40分钟前到达法庭,以完成保安检查,惟遇上紧急情况,如有被告“够钟”上庭而未完成安检,保安会弹性处理。机构会一直检讨措施,公众人士如对新安检系统有意见,可向楼层经理反映。

遇破坏秩序者或报警

若然公众人士对这安排有任何不满而起争执,或与保安不合作的话,司法机构发言人指,他们可能会向法官索取指示,若遇上有人作出破坏秩序的行为,不排除会考虑报警或寻求执法机构的指示。

暂未须申请额外拨款

发言人又称,司法机构的经费,目前仍足以应付现行新安检系统的支出,暂毋须申请额外拨款,但未有透露系统所涉实际开支,及新安检系统而增聘的人手及器材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