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被DQ】DQ通知书曝光  众志:港府剥夺港人政治权利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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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311立法会补选的香港众志周庭今日(27日)获选举主任通知,被裁定选举提名无效,有关通知书曝光。香港众志发声明指,选举主任因周庭的政治联系而决定提名无效,表示强烈谴责,又形容港府近乎永久地剥夺港人的政治权利,令市民永远不能凭自由意志投票,是违宪以及违反人权的做法。

周庭参选提名无效通知书。

众志声明指,选管会在周庭递交提名表格后不断对其国籍问题处处刁难,却从未就周庭或者众志的政治立场提出任何查询和质疑。众志指,2016年立法会选举中,选举主任都曾透过要求提交补充资料的方式,确认部份候选人的政见,是否符合选举规定。是次做法,明显与以往的方式有所不同,批评今次事件形同赋予选举主任权力,在决定候选人是否获有效提名时,判断其政治立场,甚至不给予参选人辩解的机会。

声明指,选举主任的决定并没有引述周庭个人言论,只列出香港众志的政纲,这等同于剥夺整个组织参选权,禁止所有香港众志成员踏足议会。众志亦指出,选举主任在其解释文件的第十段,清晰指出选举主任“考虑了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之后的发展”,承认是因为2016年选举后的政治发展而作出的决定。众志形容,选举主任明显作出了一个政治决定,而非跟随既有程序以及政治中立原则,法例亦没有赋权选举主任作出如此决定。众志续解释文件的第十段,指选举主任考虑过人大就基本法104条的释法:“我们再次谴责人大释法严重破坏香港法治”。

众志认为,今次事件是中共对一代人的清算,指控政府要杀尽后雨伞一整代有志从政改变香港、推动民主的年轻人的希望。雨伞运动后的进步力量将会在议会绝迹。

众志形容,政府再次褫夺候选人资格,是近乎永久地剥夺港人的政治权利,令市民永远不能凭自由意志投票,强调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指出,“政见并不构成排除公民享有参选权的基础”,个别公务员以政治方式,决定选举中候选人的组成,是违宪以及违反人权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