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七一被毁“棺材” 3男认刑毁须赔偿75元及罚款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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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国雄与社民连成员于去年七一游行时,其带备的道具材被数名男子拉下踢散,其中4名男子被控刑事毁坏,案件今在东区法院提堂,其中3男认罪,法官判各人各罚款1千5百元及赔偿,而社民连失掉“棺材”可获各被告每人赔偿25元(合共75元)。
一名被告不认罪
4名被告:无业的陈志坚,36岁;任导游的范仲文;销售员余胜伟,41岁;及建工人杨定邦,41岁。4人各被控一项刑事损坏罪,只有范否认控罪,他案件押后至2月8日再提讯,其他3人均承认去年7月1日在湾仔修顿中心外,毁坏社民连的道具材。
“棺材”由发泡胶制成
控方案情指,梁国雄与多名社民连成员当日参与游行时,用发泡胶及布等制成道具棺材,并准备由修顿中心行往金紫荆广场,惟陈突然出现,并踢松该棺材,他欲离开时被警察截停。
梁等人欲擡材离开时,再有男上上前把棺材拉下,另两名认罪被告等人亦有合力拉散棺材,警方有把过程拍下。
被告称庆回归见棺材感不满
被告求情时称,当日原准备庆回归,见到棺材感不满而犯案。裁判官指这不构成犯案理由,强调香港是多元社会,接受不同意见,判各人各罚款1千5百元及各赔偿社民连25元。
案件编号:ESCC23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