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涉杀出轨妻案 知妻倾慕已婚汉 被告以自杀求妻回头未果动杀机
六旬汉涉勒死出轨妻案续审,控方今(24日)于高院播放被告的录影会面,被告向警员披露杀妻过程。他称妻提离婚时,曾称他会自杀,惟妻没有理会。至案发前两天,已打算与妻子同归于尽,当日得知妻单方面办离婚,感到“啲火即刻嚟”,一时“火遮眼”下先掴她一巴,再拳打她,之后压在她身上并戴上防滑手套箍她颈,重复数次后,感到死者呼吸微弱再走到房外用胶纸封她口鼻。
何姓被告(60岁)在录影会面中提到,他与41岁姓唐的妻子(下称:唐)于四川结婚,翌年偷渡来港诞下女儿,之后来港定居,案发时结婚19年。唐来港后从事美容业,更开美容院,后因生意不佳而结业。之后唐听从朋友意见转行做保险,并经常到东莞及广州等地工作。
妻透露认识比她少的已婚汉
2016年4月,被告见死者到广州工作后,经常到河南郑州逗留2星期,他感情况怪异并曾问唐,惟唐只交代要到该处与客人倾合约,被告之后仍不断追问,唐说:“你唔好问咁多,返嚟先算”。
及至同年7月31日,唐从内地工作后回港,并向被告提出离婚,唐透露在工作时结识一个30多岁的男子,该男子有老婆及小朋友,但该男子的妻子患上重病而留院,唐指她十分欣赏该男子对其妻照顾周到,十分仰慕对方,强调未必与对方结婚,只是有机会发展。
妻称跟被告十几年已经够
唐又对被告称:“跟你10几年,已经够,要过新生活,喺上面(内地)好开心”。被告闻言即表示:“我会自杀,死喺你面前。”但唐未有理会,并继续办离婚及返回内地。
被告指,他得知唐会于女儿大学联招放榜前回港,而他向女儿确认唐回港后,便提早回家。
案发前两天已决与妻同归于尽
及至案发,即2016年8月6日晚上,被告与唐在家再因离婚事宜起争执,唐又指已单方面提出离婚,被告“同唔同意都系咁”,被告闻言即“火遮眼”、“啲火即刻嚟”,并掴她一巴,再拳打她,之后压在她身上并戴上防滑手套箍她颈10多秒,重复数次后,感到唐呼吸微弱再走到房外用胶纸封她口鼻。
自称爱妻至洗衫煮饭都肯做
被告又表示案发前两天已打算与妻同归于尽,并写下信件交代强积金户口及其他钱银事宜,好让女儿有钱交学费,又著女儿“俾心机做人、好好读书,有咩事揾大姑妈同探爷爷”。
被告在杀妻后,便把信件取出,并将唐钱包一同放在沙发给女儿,并在写下遗书后到尖沙咀海傍自杀。被告在会面时,提到女儿及唐时都会泪流不止,特别提到一直深爱唐:“煮饭洗衫咩都我做⋯好锡太太⋯接受唔到佢要离婚。”
跳海后想起女儿即叫“救命_求救
被告杀妻后留下遗书便到尖沙咀自杀,他向警察表示于凌晨一时左右跳海,“饮左几啖水,咁我谂紧个女,觉得如果我两个都死咗,佢好惨,所以“掹”住浮波1至2个钟叫救命”,之后有途人听到被告呼救便为他报警。他期后被送往医院急救,并于羁留病房录取口供,警诫下他承认勒毙妻子,并坦言对犯罪感后悔。
案件编号:HCCC8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