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养殖场】奇招尽出!水陆空走私濒危动物 长袜包龟空邮来港
撰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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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乡村屋与动物善终服务公司昨(23日)被揭发饲养数百动物,当中不乏濒危动物,老板员工同被捕。在上址被发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附录内的动物包括黑池龟、娃娃鱼、七线巨鲤等,亦有孔雀、豹猫、猫头鹰,数量惊人,暂未知来源,但不排除是走私来港。
过往走私濒危动物来港的方法层出不穷,不法份子想尽法宝经“水、陆、空”三路走私,例如经后海湾水路走私动物幼苗来港、空运邮包内藏以袜包裹的活龟或以车辆将活龟藏座位底部。而根据香港法例第586章《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列明,在未获许可证或辖免下,进口、出口或再出口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万元及监禁2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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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500万及监禁两年
根据香港法例第586章《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履行华盛顿签订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规管某些濒危动植物物种及其部分及衍生物的进口、从公海引进、出口、再出口和管有或控制,而《公约》共有三个附录。
条例列明,在未获许可证或辖免下,进口、从公海引进、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在《公约》附录内的动物属违法。以附录I为例,可判以罚款10万及监禁一年;若作商业用途,可判以罚款500万及监禁两年。而附录II及III则判以罚款5万及监禁六个月;若作商业用途,可判以罚款50万及监禁一年。
是次个案中,警方初步在现场发现列于《公约》附录I内的黑池龟及娃娃鱼,若管有人没有持有任何《公约》证明文件或许可证,有机会已触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