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横路面】大帽山野猪群疑被打保龄式撞飞 酿5死悲剧
【1550更新】嘉道理农场暨植物园表示,野猪检验后发现牠脊骨受伤,后脚瘫痪,已于今早将其人道毁灭。
深夜11时许,大帽山发生怀疑“致命车祸”,即场四死一重伤,重伤的小野猪最终也被人道毁灭!有市民驾车途经荃锦公路往荃湾方向,过了大帽山扶轮公园,再驶前约500米左右,发现在路中心有一只约1.5呎长的小野猪倒地,下车查看,再发现有另外四只小野猪,同样倒卧在路边。该名热心市民随即通知数名朋友驾车上山帮手,并通知爱护动物协会及报警求助。
小野猪倒卧路边
爱护动物协会人员到场检查,惟证实当中四只野猪已经死亡;另一只则仍有呼吸,奄奄一息,立即将其送往嘉道理农场,交由兽医抢救。警员及热心人士,合力将野猪的尸体舁放路边,待食环署人员到场检走。现场遗下一件类似沙板的汽车零件,不排除有车撞及野猪群后,不顾而去。
不过,由于野猪不属《道路交通条例》中,汽车撞到而需停车报警的7种动物之一,故警方并不会继续调查事件。该7种动物包括牛、猪、马、驴、骡、山羊及绵羊,而野猪(wild boar)并不属于猪(pig)。
报案的李小姐指,她本身是一个协助动物团体的成员,故发现野猪受伤后,立即致电友人,带备狗笼以协助爱协人员,尽快将受伤野猪送医。她直言,不少驾驶者在荃锦公路开得太快,“如果跟牌行(时速)50(公里),点会撞成咁?中立地讲,猫扑出来未必收到掣,但野猪、牛、狗,点会停唔到?我做动物拯救多时,系呢条路猫猫狗狗都执唔少!”又指“我揸50,一定俾人推住行!”故希望驾驶人士遵守安全车速。
邝俊宇:条例不合时宜
立法会议员邝俊宇指对事件感心痛,“野猪一家几口去散步,但突然却被人撞死晒”,他指目前《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56条,当有车辆发生意外,并涉及动物受到损害时(或其他列明的情况),该车辆的司机必须停车,并尽快向警方报告该意外,但有关条文的动物是指任何马、牛、驴、骡、绵羊、猪或山羊,他已去信警方要求跟进,同时认为有关道路条例已不合时宜,应尽快修例加入猫狗等其他动物,让更多动物得到保障。邝俊宇又建议政府应仿傚外国,如日本有鹿牌、熊牌提醒司机、澳大利亚亦有些经常有袋鼠出没的道路,有注意袋鼠出没路牌等,在不同交通道路应加设动物道路标志,以提醒司机留意该区有动物出现,借以减少司机撞到动物的意外。
小猪女后脚瘫痪 已人道毁灭
据了解,幸存的小野猪为啡色的猪女,可惜伤势严重,未能存活。嘉道理农场暨植物园表示,野猪检验后发现牠脊骨受伤,后脚瘫痪,经评估后认为牠难以重返大自然生活,已于今早将其人道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