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藐视法庭】黄之锋及黄浩铭再入狱 岑敖晖等14被告判缓刑
2014年占旺清场期间,黄之锋、岑敖晖等20人因阻执达吏工作,被指违反禁制令而被控藐视法庭,最后全部被定罪,案件经多次押后,高院今(17日)案中16名被告的判刑。黄之锋及黄浩铭各有罪在身等候终极上诉裁决,现仍能保释外出。法官宣读判刑指黄之锋须入狱3月,黄浩铭则入狱4月15日,其余被告缓刑。官并下令两黄的新刑期与现候上诉的刑期分期执行。岑知战友入狱即双眼通红。法官将于今天下午四时半处理“双黄”的保释申请。
官指黄浩铭扮演角色重
法官今早开庭前先把判刑理由经书记派给各被告的,故在开庭前,各被告对判刑已心中有数。至法官入庭后,才把各被告的判刑向公众逐一读出。其中只有黄之锋及黄浩铭须即时入狱,岑敖晖及余下13被告,相比下只是静静地守候,故入部只被判缓刑。
法官指黄浩铭在案中扮演角色最重,故判他入狱4个月15日。法官知悉黄浩铭及黄之锋仍有案在终院上诉,但他认为案件性质不同,故判处本案与上诉案件刑期分期执行。
法庭下午处理“双黄”保释申请
代表“双黄”的律师均想申请二人保释等候上诉,惟控方陈辞指处理原讼庭未有司法权限处理有关的申请,法庭将会下午4时半再开庭处理。“双黄”即被押返囚室,黄浩铭被带走前,在庭上对法官表示“多谢法官判刑”,又大叫“争取真普选”。有老妇得知“双黄”要入狱后,大叫他们要“撑住”,又高呼“我要真普选”,之后更在庭上嚎哭。
众人开庭称已有心理准备
黄之锋、岑敖晖等被告今坐入犯人栏听取判刑,各人神情轻松,更不时展露笑容。黄之峰、罗冠聪、岑敖晖、黄浩铭、梁晓阳,以及港岛区补选候选人周庭,今早与支持庭到达高院叫口号,黄之锋、岑敖晖及黄浩铭均表示都有再次入狱的心理准备,但表明都无碍他们追求更公义社会的诉求,并呼吁支持者在3月11日参与补选投票。
黄之锋黄浩铭均在等终极上诉
黄之锋在冲公民广场案被判监半年,案件昨在终审法院进行上诉聆讯,终院押后裁决,故黄即使在本案最终不被判囚,但仍有可能在另一案中再被判入狱。而案中另一被告黄浩铭,则因参与反东北拨款示威被判入狱13月,现同样保释等候上诉。
四名被告已判刑
本案共有20名被告,其中4人早已认罪及判刑,余下16人,包括7名认罪被告:黄之锋、岑敖晖、周蕴莹、朱纬囵、张启康、蔡达诚、司徒子朗;及经审讯后裁定罪成的9名被告:黄浩铭、朱佩欣、郭阳煜、赵志深、陈宝莹、关兆宏、熊卓伦、冯启禧及麦盈湘。法官今只判“双黄”入狱,其余被告则大多判入狱1月及缓刑1人,部份亦要罚款1万,另司徒子朗须入狱6星期及缓刑1 年半,他亦须罚款1万。
4名同案早前认罪的被告:张启昕(31岁)、马宝钧(23岁)、黄丽蕴(21岁)及杨浩华(32岁)早前已被判缓刑一年及罚款一万。
求情指本案被告们非罪犯
代表黄之锋及岑敖晖等人的律师求情时指,本案的被告都不是罪犯,他们没有使用暴力和煽动群众,他们更毫无保留地向法庭致歉。而表明有意参选的黄之锋,更指判刑会影响他的参选前途。另黄之锋及岑等四被告犯案时亦未足21岁,他们求情时亦有提法官是否应考虑非监禁式刑罚。
案件编号: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