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委会明讨论修改会议程序机制 陈健波:冀六小时完成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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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去年提出多项建议财委会会议程序,其中最具争议是在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和工务小组讨论过的议程,在财委会上不容辩论。财委会将于明天(5日)和后日(6日)举行特别会议,讨论修改会议程序的机制。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莫乃光指,财委会在召开特别会议前不足24小时,才把讨论安排透过电邮通知议员,批评财委会主席陈健波欲草草通过修改会议程序,他表明民主派将于明天会议用尽一切办法,要求陈健波厘清有关安排。
财委会主席陈健波回应指,已决定将所有就修改会议程序的机制之议案和修订合并辩论,每人可发言1次,限时8分钟,希望能在6小时内完成。

财委会将于明天(5日)和后日(6日)举行特别会议,讨论修改会议程序的程序。(余俊亮摄)

建制派和民主派去年分别提出多项建议,修改财务委员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及工务小组委员会的会议程序,其中最具争议的修订为建制派“班长”廖长江建议,在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和工务小组讨论过的议程,在财委会上不容辩论。

财委会将于明天(5日)和后日(6日)举行特别会议,讨论修改会议程序的程序。莫乃光指,财委会在召开特别会议前不足24小时,才把讨论安排透过电邮通知议员,批评陈健波欲草草通过修改会议程序。

他表明民主派将于明天会议用尽一切办法,要求陈健波厘清有关安排。他又指若先例一开,建制派可随意按此程序修改会议程序。

人民力量陈志全批评,是次修订并非单纯修改会议程序,又指过往未有修改会议程序,是基于未能确立有关程序,若是次确立修改程序,“建制派可能每个月都话要修改一次”。

议会阵线朱凯廸则指,是次修改会议程序是对立法会基本权利的最大自阉,又指是次修订或违反公共财政条例,做法极不合理。

财委会主席陈健波则回应指,已决定将所有就修改会议程序的机制之议案和修订合并辩论,每人可发言1次,限时8分钟,希望能在6小时内完成。

另外,因应立法会大会上月修改议事规则,财委会会议程序部分条文因此自动修改。当中包括如主席认为动议议案是滥用程序,可决定不提出待议议题或无经辩论而把议题付诸表决;主席有权指示,不断提出无关的事宜,或冗赘烦厌地重提论点的委员不得继续发言;在财委会、人事编制或工务小组委员会会议上,有关新闻界及公众人士离场的议案,须在获得相关主席的同意后,才可动议。

至于有委员无经预告而动议将表决钟鸣响时间缩短至一分钟,财委会、人事编制或工务小组委员会主席无经辩论而把议案的待决议题付诸表决,则需稍后提请财委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