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揸lift人”与子女争产案 长女:父亲是不理子女的守财奴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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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退休银行电梯控制员指5子女以照顾他为理由,诱使他交出4幢物业业权,案件续审。老翁的长女周五(4月1日)出庭作供,形容父亲是个“不理子女的守财奴”。但她坚称父亲有意愿死后把财产分给众子女,并在无条件下把名下4幢物业的一半业权,送赠给她及其余4名兄弟姊妹。
“他赚的钱是他的”
被告陈秀琼在庭上透露,原告陈玉培,即她亲父,从来都没有照顾家庭。她在大陆出生,六十年代来港后,一家都是以穿胶花等小手作维生。他们自幼的生活费都是靠自己双手赚回来。她形容父亲的个性是“他赚的钱是他的”,即使父亲为家庭买了少许物品,都会问母亲取回金钱。
她又说,母亲生前曾说过死后会把钱分给大家,惟母亲2010年去世后,父亲却把母亲的遗产据为己有,并说至他死后大家才可以取得母亲的遗产。
否认答应照顾他换取物业
陈秀琼承认,父亲没有亲口向她说,会把遗产均分给她和其他4名兄弟姊妹。但她称他们一家人都相信这是父亲的意愿,又否认曾施压,或答应要照顾他而换取他交出物业业权。但她承认父亲转物业的律师费用由他们支付,她解释因为父亲是不会用自己的钱支付转名的律师费。
原诉人陈玉培(90岁)共育有6名子女,但他只向其中5人兴诉,即他的3名儿子陈锐枝、陈锐成、陈锐奇,以及2名女儿陈秀琼及陈秀容,他指5名被告于2012年10至11月期间,答应会对他生养死葬,于是他将黄大仙及钻石山4幢物业,当中一半业权转给5人。惟他指子女们违约,要求子女交还业权。
案件周二续审。
案件编号:HCA 122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