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经纬案】事主郑仲恒冀判决警惕警队:执法与保护市民应兼备
撰文: 陈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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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经纬涉嫌在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以警棍袭击途人而被控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朱经纬被判罪成,需入狱3个月,现时正保释等候上诉。事主郑仲恒在朱被判囚后表示,刑期长短并不重要,他认为法庭判决是对警队一个警惕,在处理公众活动时,应执法与保护市民兼备,不要成为政府工具。
事主称暂不考虑民事索偿
郑仲恒在得知朱经纬刑期后向《香港01》表示,当法院将朱经纬定罪一刻,已证明他的行为有错误,同时具阻吓作用,刑期只是象征意义,以及让朱经纬承担责任,因此刑期长短予他而言并不重要。被问到法庭裁决后,对警队在处理公众活动时有甚么期望,他认为警队日后除执法外,实必须保护市民安全,不要单方向成为权贵、政府的工具,打压市民。郑仲恒亦表示,暂不考虑提出民事索偿,认为非必要,事件亦已缠绕他一段长时间,冀可尽快安结。
若警队向公众交代比裁决更具意义
郑仲恒较早前曾表示,过去千多日因为事件备受关注及困扰,“作为受害者宁愿无发生”。他坦言,若朱经纬当初承担责任、公开道歉,警队坦承过分使用武力,已能向他及公众交代,比起如裁决罪成更具意义,可惜直至朱经纬在庭上表现仍无认错,当时冀法庭裁决,能让前线、公众明白,警队不应滥用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