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高层李汉华脱罪关键:特赦证人口供矛盾 难证假结婚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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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海关署理高级监督李汉华(中)及次被告高级关员林锐强(左),涉安排内地主妇第三被告童晓红(右)跟港男假结婚诈骗入境处职员,被控串谋诈骗。(梁芷君摄)

海关署理高级监督李汉华(53岁)涉透过下属高级关员林锐强(46岁),招揽港男廖健明与内地“二奶”假结婚,案被判无罪,裁判官指李、港男与女被告关系复杂,女被告周旋两男间令案件产生疑点,故难以入罪。

裁判官黄士翔指,案中的特赦证人廖健明,被指在安排下与女被告童晓红(32岁)假结婚,惟廖,童及李三人关系复杂。廖供称2013年3月4日当日与童结婚,而童当晚却是跟李离开,这确是令人生疑。然而,廖与童“婚后”仍有联络,并共同处理很多事情,不似是有不正常交易。

官:三人关系复杂 假结婚存疑

黄官续指,控方无证据证明,谁是童在港所诞次女的生父,廖亦声称不知道。综合各样因素,黄官称只能说三人的关系复杂,及廖与童的婚姻质素有问题,是否假结婚则存疑。

此外,廖在庭上供辞,与多份向廉署提供的书面供辞,有多处出入及矛盾。例如他称与李汉华见面的次数、廖与童初次见面时,林锐强是否在场等,均有矛盾。

而廖与廉署所录取的3份口供及1份录影会面亦有疑点。他指廖在录取口供前曾有草拟版本的口供,各份口供非同录取。而且,部分更非廖的字迹,廖则承认部分口供内的资料由廉署提供。黄官指多份证供与庭上供辞不同,又有草拟修改,故认为廖证供有不诚实及不稳妥之处。

李汉华、林锐强和童晓红被控于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间,与港男廖健明串谋诈骗入境处职员,即童与廖于2013年3月4日在港结婚,诱使入境处人员允许童入境和在港逗留。3人今早(3月31日)获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FLCC 240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