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疑以鲶鱼当石斑块 被指违商品说明 求以承诺代检控案押后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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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九新界均有分店的富临渔港,被指出售的“粟米石斑块”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因而遭海关票控,案件今(20日)于西九龙法院提堂,被告想申请以“承诺”方式取代被控,须时与律政司商讨,案件押后至2月20日再讯。据悉,该些鱼片疑是鲶鱼。
被告公司为富临渔港的经营者“中新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在荃湾众安街及和宜合道的分店,被控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标签。
辩方指,将向律政司申请以“承诺”的方式,以取代会留案的传票形式控告。被告公司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20日再讯。
据了解,涉案酒家疑将鲶鱼冒充石斑出售,海关收到线报后作调查。
案件编号:WKS17398-400/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