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病人称手术被施用不恰当麻醉工具或药物 向养和及两医生索偿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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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病人前年在养和医院接受腮线瘤治疗和手术后,质疑医生使用了品质有缺陷的麻醉药,认为医生和在手术的麻醉过程中有失误,事隔两年后入禀高院,向养和医院和有份治疗他的耳鼻喉头颈外科专家和麻醉医生索偿。惟入禀状没有透露索偿额,以及病人接受治疗后的情况。

原告黄伟健入禀向养和及两医生索偿。(资料图片)

原告治疗腮线瘤入院

原告黄伟建,控告耳鼻喉头颈外科专家韦霖教授、麻醉科医生孙志康及养和医院,指被告涉医疗失误。入禀状透露,黄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7日在养和医院治疗腮线瘤,期间由于两名医生和院方在治疗过程中疏忽,令黄受到人身伤害。

指麻醉过程疑用不当工具或药物

另外,黄在2014年12月30日在养和医院接受腮线切除手术,他不满负责医生在麻醉过程中使用品质有缺陷、不恰当的麻醉工具或麻醉药,涉及人为疏忽,遂循民事向三名被告索取赔偿。

案件编号:HCPI136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