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尽览】议事规则修改了什么条文?“剪布”最辣又是哪一招?
经过连日激战,立法会议事规则最终在建制派强力围攻下成功修改,意味著民主派日后在议会的抗争行动,将会进一步受制于议事规则的金刚箍。究竟建制派修改了哪条议事规则,有关修订对民主派构成何等打击?《香港01》带你一文尽览新议规下的8大改变。
1.降低法定开会人数
“点人数”是民主派常用的一招,如建制派议员“稍不留神”,甚至会导致开会人数不足而引发流会;由于立法会大会的法定开会人数为《基本法》所规定,无法修改,建制派遂将焦点落在负责审议法案、修正案的立法会全体委员会阶段。新规定下,全体委员会的法定人数将由35人调低至20人,令民主派难以透过点人数拉布。但民主派一直坚持此修订有违基本法。
2.调高提交呈请书门槛
目前只要有20名议员在议会内同时站立提交呈请书,立法会便需要成立专责委员会跟进事项。日前民主派议员便在议会内提出“最后的呈请书”,成立委员会调查港珠澳大桥超支及领展拆售。修改议事规则后,呈请书的门槛将提高至全体议员的一半,即35人,远多于非建制派议员目前在议会的人数,换言之,泛民日后能透过呈请书,设立委员会调查事项的机会变得微乎其微。而有关呈请书亦将改由内务委员会跟进。
3.限制提交修订数目
民主派的抗争一招,是就某项法案提出海量修订,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主席将修订合并辩论,议会亦可能要花上数天表决;在新修订下,立法会主席可否决部分修订,并将类似的修订合并处理,大大压缩泛民拉布空间。
4.休会后可随时复会
为拖延议会时间,民主派会提出中止待续及休会待续,在原有的规例下,一旦有关动议通过,立法会最快要在下个周三复会,有时泛民更可成功制造流会,令会议被迫顺延一星期。但在改规后,主席可在任何时间任何日子要求复会。
5.进一步限制议员发言
原有的《议事规则》赋予立法会大会及各常设委员会的主席权力,禁止议员与待议事项无关或则重复的发言;但在新规例下,有关权力将扩展至其他所有委员会。
6.简化缩短表决程序
过往,立法会在表决任何议案前,均须响钟5分钟,给予时间让不在席的议员回到会议厅投票;议员有权提出动议,要求将钟声缩短至1分钟。但民主派亦就此辩论,将原意为加速效率的要求变成“拉布”工具;在新规定下,有关缩短钟声动议可毋须辩论直接表决。
7.限制中止及休会议案
提出中止或休会待续议案,是民主派惯用的招数,无论在立法会大会或其他委员会都不时出现,而不论议案最终能否通过,辩论时间也能将会议拖延;新规定赋予全体委员会主席更大权力,若主席认为有关动议涉及滥用程序,可不予批准议员提有关议案,或跳过辩论直接表决。
8.“逐新闻界出议事厅”动议料成绝唱
早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利用议事规则88(1)条提出动议,要求驱逐所有公众人士及新闻界离场,在新规定下,有关动议必须获立法会主席批准方能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