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揸lift人”拥千万物业 子女争产闹上法庭

撰文: 朱幼丽
出版:更新:
原诉人陈玉培(坐轮椅者)被长女形容为“不理子女的守财奴”。(朱幼丽摄)

退休前在东亚银行总行任职电梯操作员的“揸lift”人陈玉培,大半生将储蓄买入股票、物业等致富,现已90岁。陈玉培一共有6名子女,他称3年前中风后担心无人照顾,其中5名子女向他承诺会对他生养死葬,他便把名下4个物业一半业权,送赠该5名子女,惟他指5名子女最终没履行承诺,现要求法庭颁令子女把业权还给他。案件周二(3月29日)在高等法院开审。

原诉人陈玉培(90岁),今早在唯一未有涉案的第三儿子陈锐权陪同下出庭。他控告3名儿子陈锐枝、陈锐成、陈锐奇,以及两名女儿陈秀琼及陈秀容。

陈玉培在庭上透露,他在钻石山及黄大仙拥有4个物业,又有买股票及外币习惯。他工作至65岁后退休,之后靠收租为生。他坚称,因为5名与讼人答应照顾他,他才在2012年11月签下文件,把名下4个物业的一半业权给他们。陈玉培说:“不给钱他们,他们怎会照顾你。”

陈伯:不给钱他们 他们怎会照顾你

庭上透露,陈伯有4个物业,原本由他与三儿子共同拥有,他亦与三儿子住在其中个一单位。直至2012年10月,陈伯往扫墓时宣布,会把四个物业的一半业权,分给其余5个被告。三儿子听后大怒,陈伯之后搬到大儿子屯门家居住,并于一个月后,在五名子女安排下正式转换一半业权。惟陈伯指子女之后没有照顾他,故他又搬回与三儿子居住。

九旬陈伯记性好 曾被子女激怒危坐天桥

 

5名与讼人:父受第三儿子唆摆兴讼

 

代表5名与讼人的律师指出,陈伯曾把一个位于皇后大道西的物业,无条件送给三儿子。三儿子一直把该物业的租金收益,全数交给陈伯。律师又指5名与讼人获赠业权亦属同类餽赠,他们没有收取分毫物业的收益,并指陈伯是受三儿子唆摆而提出诉讼。

 

律师并称,5名与讼人的生活环境一般,又要照顾年幼子女,根本无能力照顾陈伯,故他们根本不可能向陈伯许下照顾承诺。陈伯听罢回应说:“他们有这样说过,大媳妇都有讲。”

 

案件周三续审,陈伯会继续作供。

 

案件编号:HCA 122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