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泳池派对溺毙案 拯溺专家:泳池不建议提供酒精饮品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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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参加泳池遇溺亡死因研讯续审,聆讯今午(12日)续审,急症室医生的报告指,死者戴诗敏送院时,血液的酒精浓度非常高,会影响中央神经,估计戴意外时受酒精影响。而一名拯溺专家指,泳池内不建议提供酒精饮品,并指饮了酒便不应游泳。

遇溺4至8分钟死亡机会高

急症室专科医生杨世达曾为死者撰写专家报告,今上庭作供,指一般人遇溺若超过4-8分钟,很大机会会死亡,但亦有少数人能生还。他指死者体内酒精浓度为34.2mmol/L,属非常高,正常人的酒浓度若高过24mmol/L,中央神经线便会遭压抑,估计死者有受酒精影响。他指出,假若病者病状为心室颤动,使用心脏除颤器便会有用,但他指死者事发事的状况不是心室颤动。

他的报告认为,泳池职员应接受适当的急救训练,而不同的急救物品亦应放在同一地方。

专家证人蔡溢昌指两位救生员已尽泳池内外不应提供酒精饮品

饮酒不应游泳

而在拯溺总会担任资深主考15年的蔡溢昌亦有撰写专家报告,今上庭作供,指救生员当值时间一般建议为少于8小时,池内亦应有最少两名救生员当值,两名救生员亦应互换岗位。他指不建议泳池内有酒精饮品提供,而任何人饮了酒亦不应游泳。但他称,听了为死者进行急救的参加者在庭上较早前的作供,指她其实将心脏除颤器的电极贴贴错位置,又指假若贴错位置,即使死者有心室颤动的情况,心脏除颤器亦不能准确评估。

他指,如果池内有分开浅水和深水区会较好,而有音响在救生员更亭附近是绝对不适合,但他亦称拯溺总会没有责任跟各大泳池跟进有关泳池的运作实况。

戴曾坐在池内浮床

庭上亦读出当时场内另一名参加派对的人士的口供,称事发当晚11时45分到翌日凌晨12时间,曾见过戴坐在池内橙色浮床和抓住过浅水区池边。

事发于2014年8月16日,年为21岁少女戴诗敏随朋友去到香港游艇会参加池边派对。到翌日凌晨约一时被发现在深水池底遇溺,被救起后延至同月18日不治。

案件编号:CCDI-84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