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处顾问研推无人航拍机实名登记制 明年首季展开公众咨询
无人机航拍大行其道,民航处拟修例扩大规管无人机在本港使用情况,受委托的海外顾问大致完成研究报告,初步建议引入无人机登记制度,凡重量超逾250克便需进行实名注册,用家日后亦需接受一至两小时的培训及证书考核,始能操作无人机。
政府今(6日)已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并于下周作出汇报,冀于明年第一季展开公众咨询。
民航处今年3月委托海外顾问就无人机展开研究,运输及房屋局、民航处向立法会提交文件交代顾问研究报告内容。顾问建议民航处建立一套网上无人机注册系统,透过登记机主及/或操作人和他们的无人机机身编号等措施,以鼓励机主提高安全意识及责任感。事实上,内地已要求机主为无人机进行登记及标签,而欧洲亦正研究要求机主登记无人机及在机身显示相关的注册资料。
顾问亦建议以风险等级厘定无人机登记的要求,将无人机划分为三个等级,包括甲类“低风险”、乙类“受管制低风险”,以及丙类 “受管制较高风险”。当中甲类再细分为甲一(低于250克无人机)及甲二(250克至7公斤无人机),此甲类无人机可在既定限制内操作,例如在日间和视线范围内飞行、远离禁飞区等,与现时民航处对无人机作出的操作指引相若。丙类则为风险最高等级,主要涵盖超过25公斤的无人机,包括跨境飞行的大型无人机。无人机重量少于250克而又符合相关操作限制则无须注册,惟仍须受《1995年飞航(香 港)令》中有关不得因鲁莽或疏忽引致或容许飞机(涵盖无人 机)对他人或财产安全构成危险的监管。
建议引入培训及考核制度
顾问又建议引入培训及考核制度,甲2类操作须接受最少1至2小时的基本培训,以及通过简单考核获取证书;而乙类操作则需要接受进阶考核。顾问指已参考内地及欧洲经验,指他们均对高危类别的无人机操作均有培训或发牌的要求。 顾问认为,民航处可考虑与坊间机构议定学习目标,然后授权合资格开办课程机构(包括制造商等)进行考核,民航处则担当监察角色。顾问建议,甲类无人机培训和考核可于 网上进行,以方便学员。
至于供无人机用家使用的飞行图方面,现时民航处是透过文字形式向公众发布不能操作无人机的地区和范围。参考新加坡和澳门的经验后,顾问认为透过网上或手机程式向无人机操作人提供图像化的无人机飞行图, 清楚标示禁止飞行区等,将更便利用家参考相关的安全资讯。
另外,顾问亦建议民航处应对室内无人机活动和相关的安全考虑作进一步研究,同时参考外地的做法,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立法会议员谭文豪指,无人机操作大势所趋,但现时监管无人机的条例过于笼统,难追上无人机发展步伐。他对顾问建议的立法方向表示支持,但认为仍有漏洞可作修补。他指,摇控飞机亦会受到修例立法影响,例如近年不少无人机发烧友酷爱以速度见称的竞速机进行比赛,“大部分都系去天桥底或者荒山野岭玩,如果要严格执行发牌机制,呢一班人都无可幸免”,认为相关法例不应一刀切。谭又指,除划分无人机禁飞区外,港府亦可仿效韩国设立无人机驾驶公园,予用家在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