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涉逼签约 逾半苦主行为能力不足
撰文: 郑秋玲
出版:更新:
再有健身中心被揭怀疑使用不良营商手法,扣起躁郁症及自闭症患者身分证,或令他们如“罚企”接受疲劳轰炸式推销数小时,逼使消费者签约;另有苦主是精神病患者及有智力障碍人士。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邓家彪指,去年至今共收到15宗相关求助,部分事主已报警求助。
事主借3万报拳赛 教练取去后失踪
18岁的林先生患有亚氏保加症,明显与人沟通有困难。他去年6月在街上受健身中心职员推销,当时他欲学习泰拳,遂花费6万元买会籍及聘用私人教练。他到中心上堂时,却被教练指示站在一角两小时“罚企”。
之后该教练声称可以为学员安排泰拳比赛,更亲自到事主就读的学校,驾车接载事主到财务公司借3万元报名。惟该教练取得款项后即逃之夭夭,失踪至今,林先生至今未收到任何报名表格。林父收到财务公司来信追债后,向健身中心查询,方知该教练已离职,怀疑事件涉及诈骗。林父表示,已带儿子到警署报案,却因表达能力有限,未能交代详情及证据,一度不获落案处理。
买7年会籍 额外付款租柜用器材
患有躁郁症的伍小姐于2012年参加一间健身中心的免费试玩班,按职员要求登记身分证后。四名职员随即包围她推销,未理她拒绝及要求离开。职员阻挡去路,令伍受4小时疲劳轰炸后,无奈签下约2.6万元的合约,包括7年会籍及健身课程。惟她之后到中心上堂时,发现租用储物柜或健身器村均需另外收费,动辄千元计。
邓家彪指,去年至今收到的十多宗求助个案,逾半受害者是行为能力不足人士。他们被游说贷款,及用尽信用卡限额购买健身中心的会籍及课程。他促请涉预缴式消费的行业设立“冷静期”并建议消委会与健身中心签订协议,协助行为能力不足人士可以无条件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