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鹭鸟林】康文署调查列“三宗罪” 指不幸事件本可避免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树木组人员今年6月胡乱修剪大埔鹭鸟林的树木,酿成最少21只鹭鸟死亡。署方延迟一季后今日(1日)终公布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承认是次修树工作执行不当,导致过度修剪,并列出“三宗罪”,包括相关人员对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不足,修树方法不当,以及树木小队的监督和人手不足等。当局就此再次向公众致歉,称已按部门指引采取适当行动,但未有公开涉事人员的名称及处分方式。
康文署在今年6月6日因修树毁大埔鹭鸟林的树木,令多只鹭鸟死亡。署方在事发后约一周,成立部门调查事件,今日(1日)公布6页的调查报告。
署方在调查过程搜集2016年树木检查及修剪工作记录、训练纪录、以及相关人员的陈述;同时参考现行的修树指引、新界东树木组的指挥架构及监管等。
报告列出肇事的“三宗罪”:
对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不足
报告指,负责跟该宗修树工作的小队主管,显然低估事次修树的复杂程度及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康文署现时的培训未涵盖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及未有具体指引,但前线主管应运用常识判断力作工作决定。小组称主管在事件上虽已指示执行人员只作“轻微修剪”,惟他应知道所涉的树木存有野生雀鸟,应把工作编配在鹭鸟繁殖季后才展开,以减少对野生雀鸟的影响。
修树方法不当 截顶剪法“不可接受”
小组认为截顶方法过度修剪树木属“不可接受”。报告指,获委派指令的小队队长担任岗位6年,曾接受相关树艺训练,应掌修树技巧,但是表现却未达标准,修剪工作“与修树指引所要求的基本水平有相当差别”。小组认为如当日的修树工作妥当执行,定可减低对雀鸟的影响。
小队主管无在现场督导
报告指,当日修树小队为尽快完成工作,出现误剪树木及过度修剪的树木。小组认为,该项工作无须急于当日完成,若主管及人员有在场督导,“是次不幸事件或可避免。”报告又指,当日执行人员在主管不在场下操控液压高空工作台,虽为现行安排做法,但情况并不理想。
编排树工工作决定“不审慎及不恰当”
调查小组结论指,今次事件“较复杂和敏感”,在此情况下编排树工工作的决定,属“不审慎及不恰当”;当日直属主管不在场,署方应探讨可否安排较高职级上司暂代主管履行职务的可行性。署方就事件再次向遗憾及歉意,称已按部门指引采取适当行动,但未有公开涉事人员的名称及处分方式。另外,署方称已落实及会推行共十二项在短、中及长期实行的改善及补救措施。
康文署部份的短中长改善措施
短期措施 |
-向规划署取得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边界资料,提醒执行人员注意 -与渔护署建立定期沟通渠道 |
中期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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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远检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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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康乐事务职员总工会会长张兆荣指出,是次调查小组成员全是康文署职员,有“自己人查自己人”及“护短”之嫌,不够客观,他认为调查应交由负责制定及统筹政策和相关法例的民政事务局处理。他又指,当局有行政指令供树木管理人员及职员遵守及执行职务,理应不会出现是次错误,反映职员“有法不依”,也没有足够认知能力作判断。
今次调查报告中,康文署没有交代所涉事人员的名称及处分方式,张兆荣估计,若交由康文署处理,仅会作口头警告,并影响其未来一年的晋升机会及员工福利;但交由民政局处理时,若证实职员是“有法不依”,可作出书面警告,影响未来晋升机会,若证实职员撰写失实报告,则违反公务员事务规例,属刑事罪行,将被解雇及负刑责。
立法会议员邝俊宇认为,康文署及政府各部门对待动物生命的态度都有极大的改善空间,鹭鸟惨被无工人修树导致家毁鸟亡,是令人叹息的悲剧。他希望康文署立即落实报告中建议,加强前线员工对保护野生动物,例如保护鸟巢及幼鸟的知识,以免悲剧再次发生。同时,邝俊宇质疑报告中指,康文署指当日没有证据显示市民曾有要求小队停止修树工作,他认为这是极不合理及有卸责之嫌,认为不应将是否斩树的决定推到市民身上,“如果工人看见树上有鹭鸟或鸟巢都不立即停止斩树,这是妄顾动物生命的行为,更不应该把责任推卸到市民身上,工人理应自觉,尊重生命。”